各地执法

邯郸市关于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专项治理整顿督查的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6-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和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邯郸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联合对西部六县(市)区开展了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专项治理整顿行动,并于4月11日至30日对第一阶段普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普查整顿工作动作快,力度大,效果好。6县(市)区都把土地及矿产资源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作为2005年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普查工作进展较快。首先,水利、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抽调了得力人员,制定了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实施细则,从组织、制度上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都召开了专项治理整顿动员大会,通过电视、报纸新闻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生产建设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生态意识。第三,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普查活动。截至5月12日共普查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项目421个,其中,煤矿83个,铁矿55个,各类建材183个,焦化厂18个,电厂6个,土地开发项目81个,交通项目5个。第四,关停了部分违法生产企业。在普查的基础上,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力攻坚,关停了90多家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的厂矿企业,有效地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但是也存在进展不平衡的问题。磁县、涉县、邯郸县进展比较快,已完成普查任务的90%以上。武安市、峰峰矿区进展较慢,普查率仅为30%左右,下一步需调整思路充实力量,迎头赶上。
    二、水土保持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已经逐步被各级政府、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所认同,并产生共识。在项目审批、立项等前期工作中,大多数重点项目都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流失防治列入重要内容。从水保措施搞得好的已建项目看,不但经济效益可观,而且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也得到了较大的改善,这对提高企业发展后劲,拉长增长期,减少社会和环境等负面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普查情况看,省以上审批立项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较好,方案编报、审批率为95%。邯峰电厂一期、青红高速公路、龙山电厂、邯郸热电厂技改项目、马头电厂技改项目等都按规定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较好地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市及市以下审批立项的中小型项目水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尚有差距。近5年来,我市审批立项的中型项目只有邯武公路、邯郸市西污水处理厂、武安市大名远水库、北洺河铁矿等14个按要求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保措施;县级审批立项的小型项目水保“三同时”制度实行尚不足50%。
    三、个别县(市)区在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水土保持监管不严的问题。从普查统计和现场检查看,我市采石、选矿、铁矿等行业多数“三证”不全或属“三无”企业,大多数没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未采取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大面积剥离山体,大量废弃物随意乱挖、乱倒、乱弃。暴雨季节严重淤积了河道、水库,降低了防洪保安标准;春冬干旱季节遇到三级以上风力,就会产生局部沙尘暴,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活质量,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如武安市新建的大名远水库上游有大量的采石、选矿、矿山等企业,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将有淤平的可能。造成采石、小选矿等长期违法生产并且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是各级监管部门执法不到位,有的甚至不作为,应深刻反省,尽快整改。
    四、个别地方领导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和谐社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片面追求政绩工程和短期经济效益,个别党政领导干预行政执法,造成执法难、执法环境日益恶化的后果。如邯郸近郊某县在引资金上项目活动中,实行政府代理业主审批制,指令相关执法部门无原则地开绿灯,致使大批生产建设项目拒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该县近年来新上项目水保方案编报率不足20%,为全市最低水平。乱挖、乱倒、乱弃现象日益蔓延,使这一区域的生态环境趋于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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