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执法

重庆市建章立制 严格执法 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7-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重庆市水利局
生态矛盾突出 重庆市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地处三峡库区,境内江河纵横,峰峦叠翠。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加之开发建设活动频繁,给该市本已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据遥感调查显示,全市有水土流失面积5.2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63.2%,年均土壤侵蚀模数3548吨/平方公里,年土壤侵蚀量达1.85亿吨。水土流失严重的问题已成为制约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三大难题之一。 明确工作重点 加强库区消落带整治。三峡库区消落带是三峡库区周边陆地生态系统与库区水体生态系统交汇区,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频繁。为此,重庆市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了三峡库区消落区生态环境问题与对策研究攻关课题进行专题研究,并争取国家专项资金27亿元,对库区地质灾害进行了初步整治,实现了库岸保护和消落区土地的再利用。 开展库周绿化带建设。2004年,市政府组织编制了《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规划》,并顺利通过国家立项实施。强化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提出了水土保持“四沿”战略构想。“四沿”战略就是以小流域为单元,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以全面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中心,以建立和推广适合当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模式为目标,选择县级以上城镇周边、大中型水库库区、高等级公路沿线和大江大河沿岸为重点治理范围,形成全市重点区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三峡库区通过布设库区消落带整治、库周绿化带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这三道防线,将有效减少入江泥沙,有力地改善库区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积极创新机制重庆直辖以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保持法规、规章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相继出台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等一批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使该市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为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工程充分发挥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该市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实施过程中全面推行了10项制度,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立项报批制、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制、项目劳动用工承诺制、项目建设公示制、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竣工验收制、项目治理成果实行产权确认制和项目治理成果后期管护制。 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中,重庆市水利局与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一道,积极推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制度。对没有水土保持方案的新上开发建设项目,市发改委不予立项,市环保局、市建委和市土房局不审批相关手续;对已建、在建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的,督促其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2004年重庆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水土保持“两费”征收创历史新高。全年对市级开发建设项目执法检查27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4起,特别是对綦万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作者:长江委宣传出版中心 周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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