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土保持局介绍省人大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推动“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4-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以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
2017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贯彻实施检查工作,这是省人大近十年来首次对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的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组深入部分地市察看水土保持治理现场,听取政府工作汇报,并委托其他各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省人大在总结报告中充分肯定了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我们在管理手段、治理理念和治理措施上的不足。检查活动结束后,我省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践行扎实追赶超越、系统治水兴水思路,研究近自然水土保持措施,全面提升了我省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转变思想观念。围绕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和创新发展的要求,扎实开展了“发挥淤地坝系四项功能支撑乡村振兴发展”等多项调研工作。转变思想观念,运用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树立“清洁健康”发展理念,推行“近自然水土保持”措施,逐渐完善水土保持顶层设计,促进水保工作转型升级。
二、创新机制体制。推动成立水土保持协调委员会,建立部门水土保持联席会议机制,综合协调各部门生态环境建设。落实了涝池、塘坝、站窖以及淤地坝河长制末端管理,夯实管护责任;谋划开展“以奖代补”试点工作;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原则上采取中省水保重点项目投资、政府整合其他部门资金、民间资本和社会投融资参与的“三三制”投融资模式,开展试点,合力推动水保项目建设创新发展。
三、强化科技支撑。组织开展了综合生态系统管理、“近自然”水土保持措施、清洁健康小流域建设、水土保持田园综合体等方面的学习普及工作。与TNC(大自然保护协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中科院水利部水保所等单位合作,启动“近自然”坡面整治、健康小流域指标体系、水土流失动态普查、秦岭地区次生裸地治理等科研推广课题,提高科技含量和技术支撑水平,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示范。
四、突出监管手段。为解决省人大关注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难题,制定了《秦岭地区水土保持行动方案(2018-2020)》,将通过在该地区深入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次生裸地生态修复、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工作,持续维护我省秦岭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协调,在以省政府名义发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中,明确了我省一般性建设项目的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这是水利行业唯一提前介入的审批事项,将进一步突出水土保持工作在城市建设活动中的重要性,极大减少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2018年,我省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两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持系统治水兴水,创新机制体制,力争重点项目建设、天地一体化监管、城市水土保持等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不断开创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努力谱写水土保持追赶超越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