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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介绍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做法与经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4-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服务水美新江苏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通过规划引领、机制创新,因地制宜、示范推广,走出了一条符合江苏实际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发展之路。目前,全省已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81条,其中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域3条。

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一是科学编制规划。2016年,江苏省水利厅提前谋划,组织开展《江苏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通过深入调研、收集资料,开展需求分析,广泛征求建议,并经专家多次论证,形成了《江苏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建设规模、总体布局和实施进度,并对山丘区和平原圩区按照五种类型分别提出了建设模式。二是及时出台办法。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2016-2020年)》及有关规定,我省于2017年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建设范围、规模和标准。三是加强组织协调。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的部署要求,我厅全面落实水生态文明建设措施,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作为“水美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动员各地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通过认真评选,典型示范,在全省范围内共享成功经验和优秀成果,以点带面,提升各地治水理念。与地方政府和发展改革、财政、环保等部门密切协同,统筹各方面力量,综合施策,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四是推行财政奖补。从2016年开始,我们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利用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对上一年度新建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实行财政奖补。由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自愿申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评,省水利厅评估,对评估合格的项目补助50万元左右,并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名单予以公布。五是坚持建管并重。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成效。进一步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落实管护责任。各地均建立了村级水管员制度,落实水管员4.1万人,负责村内各项水利工程的管护工作,定期巡查沟(河)道、检查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设施、监督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同时,通过立牌公示,扩大影响,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充分认同和大力支持,从“要我治”变为“我要治”。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开展以来,我省迅速建成了一批生态清洁小流域,成效十分显著。一是水土保持效益明显提升。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85%以上,平均土壤侵蚀量控制在土壤容许流失量以下。全面实行封禁,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二是水环境明显改善。小流域内生产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治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回用率达到90%以上,小流域出口断面水质指标达到Ⅲ类水质以上。三是经济收益明显提高。生态特色产业、生态旅游业迅猛发展,经济效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显著提高,南京市高淳区依托生态清洁小流域打造“国际慢城”生态旅游产业,年收入超2.5亿元,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到2万元以上。四是社会效益持续彰显。小流域及周边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水乡文化得到传承,乡风文明显著提升,总体实现“山青、水净、村美、民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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