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10-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水土流失概况 长江是我国最大的河流,流域山丘区分布广,大部分地区山高坡陡,雨量集中,易蚀岩层和土壤广泛分布,加之人口密度较大、人为活动强烈以及长期对土地不合理的开发利用等因素,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62.2万km2,占流域总面积的34%,年土壤侵蚀总量达24亿t,水土流失面积和年土壤侵蚀总量均居我国七大江河之最。长江流域的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上中游地区,水土流失面积约55万km2, 占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的88%。其中,上游水土流失面积35.2万km2,年土壤侵蚀总量达14.1亿t,是流域内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中游地区的水土流失集中在清江,汉江上游,洞庭湖水系与鄱阳湖水系中上游,以及大别山南麓诸水系的中上游。 二、工程建设概况 1988年,为加快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治理,确保三峡水库安全运行和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国务院批准将长江上游列为全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并从1989年起,在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嘉陵江中下游、陇南陕南地区和三峡库区“四大片”实施了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简称“长治”工程)。1994年以后,重点防治区逐步扩展到中游的丹江口库区、洞庭湖水系、鄱阳湖水系和大别山南麓诸水系。截至2008年,“长治”工程已连续实施了一至七期工程,范围涉及长江上中游地区的云、贵、川、甘、陕、渝、鄂、豫、湘、赣10省(市)214个县(市、区),累计开展综合治理的小流域达5445条。 20年来,“长治”工程作为流域实施最早、规模浩大的生态建设工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截止2008年,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6万km2,占计划任务的98.9%,其中,改造坡耕地修建水平梯田71万hm2,营造水土保持林241万hm2,种植经济果木林108万hm2,种草33万hm2,实施保土耕作167hm2,实施封禁治理335万hm2;完成总投资152.25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104.2%,其中:中央投资34.58亿元,地方配套12.28亿元,群众投劳折资及社会投资105.81亿元;发动群众投劳21亿个工作日。 在开展重点治理的同时,“长治”工程还建立了滑坡泥石流监测预警系统,这是我国水土保持建立最早最成功的监测系统。20年来,已成功预报处理了200多次滑坡泥石流灾害,保护了近4万人的生命安全。 三、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1、大幅度减少水土流失,保护了有限的土地资源 经过20年的连续治理,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15%,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每年可减少水土流失量1.92亿t,其中嘉陵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更是由治理前的58%大幅下降到39%,昔日恶化的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改观,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首次实现由增到减的历史性转变。 2、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群众增收和区域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长治”工程始终坚持把坡耕地作为治理的重点和突破口,以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在生产用地上实施坡改梯、配套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和生产道路、发展优质经果林(草),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基本实现农民人均1亩基本农田的目标,粮食总产比治理前增加了30%,累计增产粮食59亿kg,有效解决了1000多万群众温饱问题。项目区人均经果林面积比治理前增加了3倍,培育了一批适应当地实际的特色产业基地,加快了治理区脱贫致富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有近2000个村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迈入了新农村试点和小康示范村的行列,走上了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之路。 3、大面积恢复植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长治”工程始终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在陡坡耕地和荒山营造水土保持林的同时,充分发挥长江流域光热水气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封禁治理和生态自我修复,促进长江上中游山丘区的植被保护和恢复。重点防治区基本消灭了荒山荒坡,有林地面积增加40%,林草覆盖率提高了30%,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了重要贡献。 4、减少入库泥沙,控制水源区面源污染 20年来,“长治”工程坚持把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主要目标,把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作为治理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在重要水库库区和水源区实施重点保护工程,尤其是在丹江口库区因地制宜建立了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生态缓冲三道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减少了进入江河湖库的泥沙,也减少了水土流失携带的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物进入水源区水体,有效控制了水源区面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