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长治”二十年

长江委领导检查江西省修水县“长治”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3-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月28-29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俊府、长江委水保局副局长总工程师史立人、水保局上游处处长廖纯艳专程对修水县“长治”工程和“长治”大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他们现场考察了两年来治理的四条小流域和大示范规划区,听取了县领导的专题汇报,审查了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并对修水县的水保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长江委领导对修水县“长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主要是:1、起步快、起点高、力度大;2、宣传工作到位,氛围很好;3、机构健全,领导有力;4、工程布局较合理,施工质量较高;5、注重了以生态效益为主体、经济效益为杠杆,讲究三大效益的统一;6、机制有创新,“反租倒包”的路子方向正确,大户治理带动百姓治理的效果好。同时提出了几条建议:1、要正确处理开发与治理的关系,在重视开发质量的同时,要更加重视治理工作;2、治理形式要多样化,除大户承包治理外,应进一步探索其他有效形式,尤其是治理任务艰巨的地区;3、要重视小流域治理的综合性、整体性和6年治理任务的全面完成,质量和数量要统一;4、要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有关财务管理规定;5、要进一步领会大示范区建设精神,方案要有本县特色,突出重点,做到切实可行;6、要强化技术服务和经验、科技的推广等。
江西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管日顺陪同检查。
(江西省水利厅水保处孙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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