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组织领导为保障,完善流域治理机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9-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民营水保治理景观 一是健全机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的水土保持委员会,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成立了县水土保持局,全面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设立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大队和监督管理站,镇村分别成立了管护组织,建立了党委政府牵头、县乡村一体、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机制。 二是制定方案。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时,都把水土保持作为重要内容,提出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划分了全县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区、治理区,并在全县通告。建立了水土保持工作政府责任制,每年县政府都与乡镇政府签订责任状,加强督促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三是加大投入。整合使用涉农项目资金,倾斜支持流域综合治理,近几年年均整合投入的项目资金达到5亿多元。尊重群众自发建设小型拦蓄工程的首创精神,出台了《加快民营水利发展的意见》,明确了“谁建设、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和“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的政策,激发了群众投入的积极性。近几年,全县农民自发投入1.2亿元,新建水土保持工程6700多处。出台了荒山拍卖承包、无偿赠送开发、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搞开发等政策,全县累计拍卖承包荒山13万亩,其中承包“四荒”150亩以上的大户达到180个,承包面积4.5万亩,全部按照水土保持标准进行了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