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成效

4.以执法监管为手段,保护流域治理成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9-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政务大厅水保服务窗口 地矿家园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孟良崮水土保持试验站观测场 定期开展水保法律法规宣传咨询 始终把水保执法宣传牢牢抓在手上,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预防人为水土流失,巩固流域治理和生态建设成果。 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投入,充实人员,实现了水保管理机构、人员、场所、经费、设备“五到位”,做到了水保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 “五规范”。2008年12月,县水保局作为第一批单位入驻县政务大厅,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 二是强化建设项目监督。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在审批、上报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时,把制定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前置条件之一,严格把关;竣工项目经水土保持验收后方可使用,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近年来,全县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同时,利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孟良崮试验站,加大水土流失监测力度,为科学制定治理方案提供了参考。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引进生态修复和果树栽培技术成果,实施了“国家现代桃产业技术体系”、“果树病虫害农药减量控制技术”、“国家标准果园”等项目,促进了水土保持实用技术与生产实践的结合。 三是依法查处水保违法行为。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搞好禁垦陡坡区域水土保持的通告》、《关于搞好水土保持严禁乱垦滥采的通告》,严禁一切陡坡开荒、乱垦滥采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按照“谁开发、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要求,严格落实矿山生态恢复和重建工程,对废石场、尾矿场和工程弃渣及废弃露天矿址,责成开发单位全部落实了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未作水保方案的矿山依法处罚、补办方案;对无证开采、无水土保持措施的坚决取缔。 四是抓好工程后期管理。县、乡、村普遍成立了水保设施管护机构,落实场所和人员,建立了严格的管护责任体系。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了管护组织,向受益农户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水保项目后期管理和维护费用,解决了工程建成后难管理、寿命短等难题,形成了工程管护长效机制。 五是营造浓厚氛围。在所有小流域项目区明显位置,统一设立了规范的标志碑、标志牌,进行宣传和保护。以新《水土保持法》颁布为契机,积极开展水保国策进学堂、进党校、进农家“三进”活动,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滚动播放水土保持政策标语,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开发建设项目业主发送水土保持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工作简报及时发布水土保持工作动态。近期,精心编制了水土保持资料文集和画册,拍摄制作了5集《乡土情》电视剧,在电视台连续播映,引起了很大反响,收到了非常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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