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未设定相应罚则。针对此类不履行水土流失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08-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未设定罚则的其他不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进行责任追究。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未设定罚则的其他不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