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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新《水土保持法》正式施行的有力契机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3-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辽宁省铁岭市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水土保持法制建设的又一个里程碑,是水土保持领域的一件大事喜事,将对进一步推进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2月28日,铁岭市水利局借助新《水土保持法》施行的有力契机,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在铁岭新城的钻石广场上进行,通过设立拱门、气柱、飘球制造舆论氛围,一行行醒目的标语文字时刻告诉大家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此外,通过电视台、报纸媒体对新《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的重要意义进行深层次报道;还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对水土保持这项基本国策进行广泛宣传。铁岭市水利局全体干部职工冒着凛冽的寒风,纷纷走上街头向市民详细讲解水土保持修订的背景和我市的水土保持现状。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了当前形势下水土保持法修订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让大家知道了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紧迫性。作为我们水土保持工作者,更觉得水土保持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下一步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新《水土保持法》,积极利用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推进我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铁岭市水土保持站  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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