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新《水土保持法》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3-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自新《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公布以来,为认真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内江市迅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新《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及时印发了《内江市水务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水务局和局有关科室迅速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宣传新《水土保持法》活动,其中市中区还以区水务局的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新《水土保持法》。
二是市、县(区)水务局都分别结合实际制定了较详细的学习宣传新《水土保持法》活动计划,并正在逐一实施。
三是市、县(区)水务局均通过局务会或职工大会形式,对新《水土保持法》进行了逐条解读,认真领会和把握新《水土保持法》的精神实质。
四是积极组织收看水利部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内江共设3个分会场,市、县(区)水务局所有领导、科(室、站、办)负责人、主要水行政执法人员、水保站全体人员等共计253人收看了视频会。其中,隆昌县还邀请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等水保委成员单位领导、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水利水保站负责人集中收看了视频会,县电视台还进行了录像与采访,并在电视上播放。
五是市、县(区)分别以政府和水务局的名义在主要街道和十字路口悬挂横幅和空飘,宣传新《水土保持法》。
六是全市共领购和印制了新《水土保持法》单页本1000余份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分群众。隆昌县还专门制作了宣传光盘和图片,组织宣传车与3月2日开始流动宣传。
内江市还将继续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在全市组织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以期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提高各级水保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防止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自觉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局面。
一是及时印发了《内江市水务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水务局和局有关科室迅速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宣传新《水土保持法》活动,其中市中区还以区水务局的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新《水土保持法》。
二是市、县(区)水务局都分别结合实际制定了较详细的学习宣传新《水土保持法》活动计划,并正在逐一实施。
三是市、县(区)水务局均通过局务会或职工大会形式,对新《水土保持法》进行了逐条解读,认真领会和把握新《水土保持法》的精神实质。
四是积极组织收看水利部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内江共设3个分会场,市、县(区)水务局所有领导、科(室、站、办)负责人、主要水行政执法人员、水保站全体人员等共计253人收看了视频会。其中,隆昌县还邀请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等水保委成员单位领导、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水利水保站负责人集中收看了视频会,县电视台还进行了录像与采访,并在电视上播放。
五是市、县(区)分别以政府和水务局的名义在主要街道和十字路口悬挂横幅和空飘,宣传新《水土保持法》。
六是全市共领购和印制了新《水土保持法》单页本1000余份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分群众。隆昌县还专门制作了宣传光盘和图片,组织宣传车与3月2日开始流动宣传。
内江市还将继续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在全市组织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以期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提高各级水保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防止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自觉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