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国县水土保持局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3-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将于201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为准确掌握新《水土保持法》的主要内容并在实践工作中运用好、贯彻好、执行好,我局根据市水保局的统一布署,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现就该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成立机构
2月21日,召开了局党政联席会议,成立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秘股,办公室主任由钟华东担任。制定了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宣传“十个一”活动方案,下发了关于组织水保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新《水土保持法》培训的文件,对培训的课题、辅导讲课人、课时等作了明确规定,下发了举办全县生产建设单位业主第二期新《水土保持法》培训的通知,明确了各项活动内容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二、主题突出,形式多样
以多种宣传形式为载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浓厚的氛围和声势。
1、以新闻媒体为平台,树立社会公众水保意识。2月26日至3月2日,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县分管领导就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发表的电视讲话。
2、以会代训,着力培养宣传贯彻水保法的骨干力量。2011年2月22日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全县水保系统干部职工大会,组织80余干部职工学习新《水土保持法》,局领导和业务骨干共4人分别授课。授课后,局里就如何在各乡镇开展《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做了详细布置。
3、充分利用县“两会”召开的有利时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读本600本和宣传单600份发到每一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手上。同时还将3000余份宣传资料发至各乡镇和各工作部门领导、乡镇各部门、各村委会、各生产建设单位业主或法人,及时将《水土保持法》送进社区、学校、农村、机关和企业。
4、主动介入县委组织部举办的村支部书记培训班,将增加《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内容,提高村一级干部对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的认识,增强村级组织对水保工作的责任意识。
5、2月26日,在县五福广场开展了大型的《水土保持法》宣传日活动,共计接待前来进行《水土保持法》咨询的群众一千余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读本、宣传单、宣传画等资料一万余份。
6、从2月24日起用一周的时间,利用手机信息平台给各级领导、社会各界有关人士群发了一条内容为“值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从2011年3月1日起颁布实施之际,兴国县水保局衷心感谢您对水保事业的高度重视与关心!祝您事业腾达、阖家幸福!”的手机短信。
7、组织社区文化宣传队手持“热烈庆祝《水土保持法》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的横幅在县城大街小巷巡回宣传《水土保持法》,发放宣传单。
8、强化全民水保法律意识,与县普法办联系同意将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纳入2011年全县领导干部普法学习考试。同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争取出台地方法规。
9、出动宣传车深入基层(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开展为期一周的《水土保持法》流动广播宣传活动。
10、在县火车站、将军公园、潋江桥、红军桥、五福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制作并悬挂一批《水土保持法》宣传标语。各乡镇主要路口、各生产建设单位经营区也悬挂了多条横幅标语,全县共计悬挂200余条横幅标语。
三、效果明显,意义深远
通过《水土保持法》宣传周的活动,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关注度,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社会责任感及水保生态意识,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力促进我县水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兴国县水土保持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