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灵台县水保局积极组织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宣传贯彻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3-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新《水土保持法》自2010年12月25日颁布以来,灵台县水保局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新法的宣传贯彻。先后召开三次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研讨新法,并部署安排相关工作。至目前,在县城街道和主要公共场所悬挂横幅4条,向全县水利水保所有工作人员发出手机短信300多条,印发宣传册2万本、宣传单3万份。从3月1日起,在县城文化广场大屏幕滚动新法条文。
近日,局机关又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会议要求,着力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加强自身学习,反复学习,领会新法精神,理解法律要义,掌握法律条款,真正做到知法、懂法、通法、用法。二是统筹兼顾,因类施行开展宣传,科学谋划,有序展开,做到有声有色,丰富多样,针对性强,有效性高。三是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开展培训,制订方案,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四是加强监督执法,加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促进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的大幅度提高;五是扎实推进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六是抓紧启动修订“灵台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前期工作。
(灵台县水保局郭春选供稿、省水保局组宣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