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积极宣传新《水土保持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5-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现场照片
漳州市为做好新《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的文件精神,于2011年3月10日制定下发了漳州市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实施方案(漳水〔2011〕43号)。在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月里,紧密结合第十九届“世界水日”,第二十四届“中国水周” 的宣传活动,发放新《水土保持法》单行本2000册、宣传袋3000个;制作9版“纪念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活动宣传栏,连续2个月在漳州市主要街道巡回展出。在漳州电视台、市水利局大院、漳州宾馆、芗江酒店、芗城区政府门口、漳州一中安然桥上、中山公园门口、九龙公园北门LED广告牌插播宣传口号; 同时在全市1300辆漳州的士车顶LED广告牌插播宣传标语;在市政府大门两侧、芗城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在《闽南日报》上刊登漳州市人民政府王耀泉副市长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及水土保持专访文章。2011年3月22日,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市水利局陈水树局长在漳州电视台发表有关庆祝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的专访讲话,在“漳州新闻”栏目播放,为我市依法防治水土流失,促进生态名市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漳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站 蔡志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