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会议

黄委苏茂林副主任对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行说明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3-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淤地坝是黄土高原地区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措施之一,建国以来淤地坝建设不断加快,尤其是2003年国家启动实施黄土高原淤地坝试点工程后,作为全国水利建设“三大亮点”工程之一,发展迅速。据统计,截止2005年底已建成各类淤地坝8万多座,其中骨干坝4700多座。
为了摸清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现状,掌握和了解淤地坝在防汛安全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水利部决定,于2009年上半年在黄土高原七省(区)开展一次全面的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一、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范围包括黄土高原的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和河南七省(区)截止2008年底已建成的淤地坝。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一)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摸清淤地坝建设现状。包括淤地坝建设数量、分布、主要技术指标、运行管护等基本情况(见附表1、附表2)。
2、排查病险淤地坝。在对淤地坝基本情况进行普查的基础上,排查出病险淤地坝。主要包括淤地坝坝体、放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并威胁到淤地坝工程安全的病坝;淤地坝溃坝后可能危及下游人口或重要经济设施的险坝。病险淤地坝按照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类统计:溃坝后可能影响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坝体、放水工程、溢洪道(见附表3、附表4)。
3、制定应急排险避险预案。对排查出来的病险坝及防汛任务较重的骨干坝和中型坝,要逐坝制定防汛应急排险避险预案,细化“防、抢、撤”措施,落实安全责任。
4、提出除险加固方案。在排查病险淤地坝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病险情况,按照以下五个方面分类提出处理方案:坝体加固加高、增设溢洪道、维修溢洪道或放水建筑物、增设排洪渠。
 
(二)检查方式
1、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截止2008年底已建成的骨干坝和中型坝要逐坝检查统计,小型坝只统计数量(见附表7)。
2、外业实地调查与内业查阅有关设计资料相结合,并注重利用已有调查成果。
3、以省(区)为单位组织,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由水利部统一组织,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和有关地方各级水利部门分级负责,确保专项行动完成摸清现状、排查病险、提出除险加固方案的任务。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安全监督司、规划计划司、建设与管理司和国家防办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审定并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议,审定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黄委:配合水利部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拟定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的汇总及编写。
省(区):对本省(区)专项行动负总责。在水利部印发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框架内,制定本省(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省(区)淤地坝大检查专项行动;对病险淤地坝进行抽查,对淤地坝建设重点县以及影响较大的病险淤地坝派人参与检查;审核、汇总相关淤地坝检查数据(见附表5、附表6);编写及上报本省(区)专项行动报告。
四、进度安排
总体安排:2009年1月开始准备,2009年7月中旬完成。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09年1月~3月15日):前期准备和启动阶段
1、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会同安全监督司、规划计划司、建设管理司、国家防办,以及黄委研究提出淤地坝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水利部下发开展专项行动通知,召开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议,启动专项行动。
3、各省(区)召开本省(区)专项行动启动会议,落实责任,细化本省(区)工作方案,并将本省(区)的工作方案抄送水利部及黄委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二)第二阶段(3月16日~6月10日):省(区)检查阶段
1、以县为单位,对建成的淤地坝进行全面检查摸底,填写相应表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病险淤地坝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省(区)水土保持主管部门。
2、各省(区)在各县检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存在严重病险隐患的淤地坝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并对全省的检查情况和成果进行分类汇总,认真填写附表,并对填写内容认真复核,确保内容真实、可靠,在此基础上,编写本省(区)检查报告。
6月10日前,各省(区)将检查报告报送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同时抄送水利部和黄委。
(三)第三阶段(6月11日~7月10日):总结阶段
1、根据各省(区)上报的检查报告,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对病险淤地坝进行分类汇总,并编写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总结报告。
2、水利部召开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总结会议,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果和经验,表彰先进,提出加强淤地坝建设管理建议。
五、有关要求
1、各省(区)要高度重视,将这次专项行动列为2009年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由主管副厅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做到人员保障、时间保障、经费保障。做好对重点县、重点病险淤地坝的检查和抽查。各省(区)在开展淤地坝安全大检查前要召开由主管县长和水土保持局长参加的专项行动启动大会,做好动员和部署。
2、本次调查淤地坝数量以2006年黄委组织各省(区)调查的截止2005年底的数据(黄水保生〔2008〕7号文印发)为准,并将资料补充到2008年底。若有出入,须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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