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陕蒙甘四省区积极推进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9-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从近日召开的“晋陕蒙甘能源开发区水保生态修复暨沙棘资源建设论坛会”上获悉,近年来晋陕蒙甘能源开发区积极推进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取得重大进展,有力地推动了当地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2007年,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总体实施方案》,从煤炭开发收益中按吨煤提取了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水土保持,有效弥补了水土保持投入不足。按吨煤10元分年按月提取,所得资金“企业所有、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政府监管”。截至2007年底,全省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103.1亿元,已安排支出40.13亿元。陕西省《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也往近期通过省政府批复,拟按照原煤陕北每吨5元、关中每吨3元、陕南每吨1元,原油每吨30元,天然气每立方米0.008元的标准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四省区不少工矿企业主动承担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提供了大量资金。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创新生态投入机制,由“单一投入”转变为“多元投入”;由“就生态论生态”转变为“统筹城乡,产业拉动”,用工业化思维谋划生态建设,大力扶持发展林沙产业;大力推行“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一乡一镇建设一园一区”的建设模式,地处该区的神东煤炭分公司每年从煤炭成本中吨煤提取0.45元,用于治理水土流失,防风固沙,改善环境,从生产成本中列出专项资金在塌陷区种植沙棘等进行生态修复,取得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实现了大地增绿、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
能源开发区实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政策,符合中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精神,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集中体现,不仅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且有利于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民生,促进农民增收和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当地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