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刘震司长作主题发言“中国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回顾与展望”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11-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中国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回顾与展望
 
刘 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北京 100053)
 
[摘 要] 在长期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我国水土保持工作者总结提出了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水土保持技术路线。25年来,小流域综合治理在理论、实践、技术、体制、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和发展,现已成为我国生态建设的一条重要技术路线,为改善我国水土流失地区生态环境,发展农村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展望未来,小流域治理要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目标,进一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多样化的需求,大力推进规模化治理,创新治理开发的机制,把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结合起来,实现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和加强。
[关键词] 小流域;综合治理;回顾;展望
 
1 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发展历程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防治水土流失的长期实践中创造了丰富的经验。在这些经验中,一条非常宝贵的经验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提出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回顾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形成与发展,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1 萌芽与探索阶段(1950-1979年)
上世纪50年代,为探索有效的治理方法和途径,山西、陕西等省的一些地方,就在支毛沟流域进行了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试验。这实际上就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雏形。1956年,黄河水利委员会肯定了“以支毛沟为单元综合治理”为方向性的经验,并部署在全流域推广。之后,以支毛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在黄河流域蓬勃发展,并逐步影响到全国。进入60年代,水土保持工作转入以基本农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时期,把水、坝、滩地和梯田确立为主攻目标,大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但由于没有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有的地方东治一坡、西治一沟,单纯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单纯开展生物措施治理,结果未能形成综合防治体系,治理的效果并不理想。70年代中期,水保工作者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逐步认识到以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的效果比较好。
这一阶段,从总体上来讲,面上治理措施的配置比较分散,效果不理想。但通过曲折的探索,使人们对水土流失规律的认识实现了螺旋式的上升,这为后来小流域综合治理概念的正式提出和确立作了思想准备。
1.2 确认与试点阶段(1980-1991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中央到地方的水土保持工作都得到了加强,水利部不失时机地召开了多次分片、区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推动工作。在中南五省区和华北五省区市的两次座谈会上,把“小流域综合治理”作为一条重要的经验推出来,要求各地积极借鉴和推广。由此,“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概念正式进入水土保持行业的视野。1980年4月,水利部在山西省吉县召开了十三省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座谈会,对小流域综合治理进一步作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小流域治理是水土保持工作的新发展,符合水土流失规律,能够更加有效地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并要求各省区认真予以推广,加快小流域治理,从此水土保持工作也由此扭转了单项措施分散治理的局面,走上小流域综合治理的轨道。这一治理思路的确立,也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惑水土保持工作的方法论问题,为实现各种措施的优化配置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它很好地解决了工程规划设计的单元问题,指导我们可以一个单元、一个单元地实施治理,取得最好的治理效果。
会后不久,为探索水土保持快速治理的途径和不同类型区综合治理的模式,水利部、财政部安排在黄河、长江等六大流域开展了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在小流域治理的选点、规划、措施布置、治理标准、经费使用、检查验收、试验示范和组织领导等方面积累了经验,这为后来开展大规模的生态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期,受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影响,户包治理小流域应运而生,全国掀起“千家万户治理千山万壑”的小流域治理高潮。但由于当时投入能力的限制,这一阶段小流域治理依然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上,治理的成效也相对有限。
1.3 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发展阶段(1992-1997年)
到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的小流域治理无论在量的方面,还是在质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仅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相当的治理规模,而且有了一批效益显著的建设典型。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小流域治理又出现了新的矛盾和问题,集中地体现在:治理效益偏低、措施配置不尽合理、工程质量不高、管理跟不上等,小流域治理开发的经济效益不明显,群众参与治理开发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
这种情况下,各地在总结多年小流域治理经验的基础上,相继提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小流域治理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发展水保特色产业的思路,并积极付诸实施。把小流域治理纳入市场经济发展的轨道,积极运用价值规律、供求关系指导治理开发,调整土地利用和产业结构,走出了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治理开发路子,提高了治理开发的效益。同期,山西吕梁地区又率先推出了拍卖“四荒”使用权,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治理开发“四荒”的积极性。这条经验也很快走向全国,很快掀起了新一轮的小流域治理高潮。
1.4 大流域规模化防治阶段(1998年至今)
1998年以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国家全面加大生态建设的投入,小流域治理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仅每年中央安排的水土保持投资就达20多亿元,全国每年治理小流域4000多条,水土流失初步治理面积连续超过5万km2
这一阶段,各级水保部门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出发,按照中央的水利工作方针和水利部党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引入以大流域为规划单元、小流域为治理设计单元的规模化防治阶段。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全面加大了封育保护的力度,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在工程布局上,着力推进水土保持大示范区建设,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水利水保部门统一规划,分部门实施,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在建设内容上,以调整土地利用和产业结构为中心,以节约保护、合理开发、科学利用、优化配置水土资源为主线,努力推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
2 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基本概念、特点与功能
2.1 基本概念
小流域是指在以水力侵蚀为主的地区,流域面积在5-30平方公里,最大不超过50平方公里的集水单元。小流域综合治理是指以小流域为单元,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预防、治理和开发相结合,合理安排农、林、牧等各业用地,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优化配置工程、生物和农业耕作等各项措施,形成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达到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的水土流失防治活动。
2.2 基本特点
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基本特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五方面:
2.2.1 独立性
小流域治理的独立性,是指在实施水土流失治理的过程中,可以把每个小流域作为一个基本的单元,独立地、自成体系地进行防治和措施布设,以实现小流域整体的功能和效益。小流域治理的独立性,是由小流域自身存在的独立性所决定的。因为每一个小流域,不论面积大小,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条件如何,都是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的自然单元和社会经济单元,其水土流失产生、发展的全过程都可以在这个独立的、闭合的集水区域内体现出来。小流域治理独立性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基本依据。
2.2.2多样性
由于每个小流域所处的自然、气候、地理条件千差万别,土地利用、生产力水平和经济社会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每个小流域治理开发的方向、预期的目标、治理的措施、开发的路子,必然应该有所区别。这就是小流域治理的多样性。具体到每一个小流域,要因地制宜综合分析本流域自然资源的有利因素、制约因素和开发潜力,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要求,科学确定其发展方向和开发利用途径。小流域治理的多样性,为提供丰富多彩的小流域产品,为满足人们多层次的需求提供了可能。
2.2.3 综合性
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有自然因素,也有社会、经济因素,因此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同一个小流域内,不同部位采取的措施也不同。同时,小流域既是一个水土流失的自然单元,又是一个经济开发的社会单元,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治理,必须多目标、多功能,并使其协调发展。小流域治理的综合性,决定了在小流域治理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种内外部条件,统筹多个目标,采取综合措施,构建综合防护体系,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2.2.4 基础性
小流域综合治理对山区经济发展来说,说到底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因为,在水土流失未得到有效治理的情况下,广大水土流失地区的水土资源不可能得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各种适用的科学技术不可能得到有效地推广和应用,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就不可能实现快速健康的发展,更不可能实现山川秀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小流域治理的核心,集中地体现在对水土资源的综合整治和有效利用上,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基础和平台。
2.2.5 可持续性
小流域综合治理坚持统筹兼顾,在目标上立足实现多赢,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当前生存与发展的问题,而且能够有效协调人口、环境、资源的矛盾,解决长远的问题,使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永续利用,使生态环境得到可持续维护,使水土流失区逐步走上生态、经济协调统一、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实现永续发展。实践证明,任何单项措施都不能全面顾及生产、生活和生态三方面的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3 基本功能
小流域综合治理全面开展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示出多方面的功能:
2.3.1 防护功能
小流域综合治理通过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各项措施,可以实现流域水土流失从坡面到沟道、从上游到下游的层层拦蓄和全面防治,从而在流域内形成完整、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最大限度地控制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一般来说,经过治理的小流域水系得到有效整治,泥沙有效控制。这不论是对小流域本身,还是对下游地区,客观上都起到重要的保护作用。
2.3.2 生态功能
小流域治理是生态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我国的生态安全。如果千千万万个小流域治理好了,大江大河的中上游生态环境就大为改善,有效减轻下游地区的灾害,确保大江大河的安全,为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小流域治理中大量地种树种草,或者封山禁牧、保护植被,本身也是直接的建设生态、恢复生态、改善生态的过程。经过治理的小流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生态功能发挥作用,山清水秀,小气候、小环境大大改善。
2.3.3 经济功能
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核心,是有效保护和高效集约利用水土资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这客观上为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区域经济的发展,群众脱贫致富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基本农田建设和坡面水系工程建设,增强了土壤保水、保土、保肥能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土地生产力和农作物产量,可解决水土流失地区的温饱问题;通过大面积发展经济林果,更可直接增加群众的经济收入,促进群众脱贫致富。
2.3.4 社会功能
小流域综合治理区,大多数都在经济贫困且人口较为密集的地区,原来穷山恶水,村庄脏、乱、差。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后,不仅改善了山区农业生产条件,使光山秃岭变成山清水秀的美好家园,而且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生存条件,方便了出行,农村环境得到整治,村容村貌发生了变化,许多小流域变成人们休闲观光的“农家乐”,客观上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同时,小流域治理中大量农田生产道路和乡村道路的建设,还促进了封闭山村与外界的沟通,促进当地文化、科技、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加快了农村社会进步,人们的健康状况也得到一定改善。
2.4 实践优势
与单项治理相比,小流域综合治理在实践中具有显著的优势:
(1)符合水土流失的客观规律,能够更加有效地控制和预防水土流失。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地安排水土保持各项治理措施,能够充分发挥不同治理措施相辅相成的群体作用。如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的紧密结合,骨干工程与一般工程的全面配套,就有效避免了片面安排,单打一简单治理的弊端。
(2)能够合理确定农林牧用地比例,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小流域综合治理有利于充分发挥当地水土资源优势,合理地确定农业生产结构,有效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做到水尽其用,土尽其利,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民富裕起来。
(3)便于统一规划,做到上下游、左右岸治理中的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地发挥治理效益。有利于解决上下游、左右岸的矛盾,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克服那种顾此失彼,一岸得利一岸受害、上游得利下游受害的弊端,从而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团结一致,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
(4)便于统一领导,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使人力物力财力相对集中,做到协调治理。组织农林牧水等各方面的力量打总体战,集中攻克影响当地农业生产的主要问题,发展主导产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多更快更好地发展山区潜力大、见效快、产量高、质量优的商品经济。
3 小流域综合治理的主要理论依据
25年来,小流域治理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并充分运用了其他相关理论指导实践。这些理论,不仅包括治理模式与防治技术,而且涉及其防治战略与理念抉择。
3.1 径流调控理论
回顾25年来的发展历程,小流域治理理论方面最大的突破和建树是总结形成了径流调控理论。也正是由于径流调控理论的提出,使水土保持工作由原来的经验推动,上升到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由过去的经验治理,逐步上升到有计划、有目的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治理,从而以最少的投入取得了最大的效益。
水土流失的成因很多,问题很复杂,水土保持的规划设计、措施配置,长期以来始终是凭经验设计,而缺乏理论指导。上世纪90年代来,水土保持工作者经过长期潜心钻研,提出了径流调控的理论。其基本思想是把径流作为水土流失防治的主导因素,从控制径流入手,控制水土流失;科学调控和合理利用径流,兴利除害,高效利用水土资源。坡面径流是指天然降水除土壤渗透、地表蒸发和植物吸收外,其沿着坡面流动的部分,其流量的大小、速率,是影响水土流失的主导因素。如果把起决定作用的主导因素有效控制了,其他问题也就可以迎刃而解。水土保持规划、设计、治理只有从主导因素入手,才能真正做到措施配置合理,科学、高效、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实现三大效益的统一。
径流调控的方法,简单地讲,就是将坡面径流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其分散或聚集,改变其运行规律,减轻其对土壤的冲刷。通常有三种方法,一种是改变微地形,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入渗,减少径流总量;二是建设排水导流工程,把多余的坡面径流有目的地排出去,并增加地面覆盖,缓减径流对土地的冲刷;三是建设专门的集流蓄水设施,蓄积利用,既减少冲刷,又科学利用径流,提高土地生产力。总之,目前我们进行规划、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就是径流调控理论,配置措施主要针对径流的调控和利用,既充分利用径流资源,又要对它进行有效调蓄,使其为我所用,从而达到控制水土流失、有效利用水土资源的目的。近几年来,在设计中运用径流调控理论指导,小流域综合治理取得的效果更加显著,也更好地体现了水土保持的特色。
3.2 系统论
水土流失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治理难度很大。同时,水土流失治理涉及多个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体,如生态与经济、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等。一般说来,在生态脆弱地区,没有生态效益就没有经济效益;而没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作基础,生态效益也难以持久。如何处理生态治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确保它们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水土保持工作必须回答和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这些年来,小流域综合治理遵循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就是系统论,即把小流域治理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系统地进行研究,统筹协调其中各个要素之间的辨证统一关系,系统地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整治,使之协调发展。实践也证明,面对复杂的水土流失问题,制定和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战略,必须是系统的、综合的、配套联动的,仅凭某项单一的对策、措施,是不可能奏效的和达到预想目的的。
系统论的思想,不仅是小流域治理遵循的一个基本理念,而且体现在其治理过程的方方面面。在防治策略上,小流域治理坚持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协调统一。在措施配置上,强调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工程、生物、农业、管理措施综合运用、优化配置,构建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在项目安排上,既安排生态效益显著但需很长时间见效的项目,也建设短平快的项目,让群众尽快得到实惠。在区域布局上,把流域作为一个整体,全面兼顾,上下游统筹,有序协调推进。在建设机制上,把小流域治理纳入整个生态建设整体框架之中,以规划为基础,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作用,协作配合,各尽其力,实现整体效益。在水土保持投入上,在不断增加政府的投入的同时,广泛吸收社会资金,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
3.3 可持续发展理论
水土保持工作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进行小流域治理,保护和抢救水土资源,减轻由水土流失而导致的各种自然灾害和经济损失,本身就是实现本流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另一方面,进行小流域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和人为破坏,客观上为下游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也体现在小流域治理的整个过程之中。人类要生存、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必然要对水土资源进行开发,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确保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做到水土资源能可持续地利用,生态环境能可持续地维护。遵循可持续发展理论,就是在小流域治理过程中,既要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又要有效保护资源和环境,确保资源开发的强度在大自然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既保证当前需要,又考虑长远发展;既顾及当代人发展,又顾及后代人生存,实现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3.4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论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既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新时期治水思路的本质特征,也是小流域治理始终遵循的一个重要法则。因为,不论是从水土资源来讲,还是从生态环境来看,对人类活动都是有一定承载能力的,一旦超过其承载能力,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就会受到伤害。同样,人类的生态建设活动如果超过自然的承载能力,也很难收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在小流域治理的实践中,必须始终遵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本原理。
小流域治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概括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尊重自然规律,按照自然规律办事。根据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合理选择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和方案,合理选择适宜的植被类型,做到因地、因水制宜。二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作为解决生态问题的前提和手段,稳步、扎实推进生态治理。凡是解决生产、生活问题的措施,都应首先是可持续地利用资源和使生态环境逐步实现良性循环的,确保人们在安居乐业的前提下,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三是充分发挥大自然的作用。搞好封育保护,依靠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使生态环境更快、更好的改善。尽可能地保护原有的生态环境,已经侵蚀严重的区域,通过人工治理和自然修复结合起来进行综合防治。四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开发资源、发展经济、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中,既要关注人,也要关注自然;既要满足人的需要,也要维护自然的平衡。善待自然,让生态系统保持在良好的状态,良性循环,更好地造福于人类
4 小流域综合治理取得的主要成效与基本经验
4.1 主要成效
通过25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小流域综合治理取得了巨大成效。全国累计综合治理小流域3.8万多条,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92万km2,其中修建基本农田2.3亿亩,营造水土保持林8.7亿亩,经果林1.5亿亩,种草1.3亿亩,建设治沟骨干工程4900多座,修建了长达数十万公里的乡村道路和田间道路,以及数以百万计的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这些水土保持设施,每年可增产粮食180多亿kg,拦蓄泥沙18亿t,增加蓄水能力250亿立方米。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发展高效农牧业,治理区有约2500多万亩陡坡耕地退耕还林,稳定解决了4000多万人的吃粮问题。
4.1.1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高产稳产
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区的水土资源得到了有效地治理和保护,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为农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坡耕地改造为梯田后,提高了蓄水保土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农业稳产高产创造了条件。据对比观测,梯田平均每公顷年增产粮食1125kg。甘肃省50年来坚持不懈地开展以梯田为主的“三田”建设,累计完成180万hm2,占全省坡耕地面积的50%以上。凡是治理过的流域,基本农田在北方人均增加2亩左右,南方增加0.5亩左右,稳定地解决了群众的温饱问题。
4.1.2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当地群众收入
小流域治理已成为水土流失地区发展经济的重要途径。在治理开发过程中,各地发挥区域优势,同特色产业开发紧密结合,围绕水果、蔬菜、药材、畜牧等产业做文章,建成了一批名特优商品基地。如黄河中游的苹果、红枣,永定河上游的仁用杏,长江中下游的柑桔,甘肃定西的土豆等,都有相当的规模,已经成为地方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加快了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被称为“江南沙漠”的江西兴国县,经过十几年的坚持不懈的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和经济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人均纯收入由1983年的55元,上升到2000多元。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实施10多年来,1700万亩坡耕地得到治理,800多万贫困人口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四川省“长治”项目重点治理区内的贫困户比例由治理前的15%下降到现在的5%。
4.1.3 提高区域抗灾能力,减轻下游洪涝灾害
小流域治理层层设防,有效提高了流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自身抗灾能力。陕南紫阳县2000年“7·13”特大暴雨洪灾中,龙潭和铁佛两条小流域处在同一暴雨区,自然条件类似。龙潭流域自1992年以来开展了小流域综合治理,灾害损失较小,而铁佛流域由于没有进行治理,灾害损失则较重,其耕地冲毁面积、减产粮食和倒塌房屋数分别达到龙潭流域的6.2、2.6和6.5倍。同时,小流域治理还有效减少了对下游河道的淤积,减轻了下游地区的灾害。黄河中游的无定河流域从1983年起开展小流域治理,形成了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1994年7~8月间遭遇三次暴雨,总降雨量达到308~550mm,与治理前相似降雨条件相比,暴雨产流量减少了50%左右,产沙量减少了50%~63%。
4.1.4 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经过小流域治理的地区,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植被覆盖率显著提高,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趋于协调发展。黄河上中游地区经过连续的治理,目前初步治理达到了40%,在一些重点治理区治理程度达到了70%以上,许多昔日荒山秃岭、水土流失、飞沙走石的恶劣景观变成了生机盎然的宜人景象,坡耕地实现退耕还林还草,林草覆盖率大幅度提高。曾经受沙漠化严重威胁的陕北榆林地区,现在已营造97.3万hm2的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林,使沙区68%的面积得到治理,实现了人进沙退的可喜局面。陕西省吴旗县实施封禁三年后,林草覆盖率提高了24%,年均土壤侵蚀模数由1.1万t/km2降低到0.6万t/ km2
4.1.5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社会进步
经过综合治理的水土流失区,开始呈现出山清水秀、林茂粮丰、安居乐业的繁荣景象,一批过去封闭、落后、荒凉的穷山村,发展成了开放、富裕、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山村。“住土房、喝苦水、点油灯”的贫困农家如今住上了砖瓦房,吃上了自来水,通了电,道路四通八达。生态环境的改善,生活质量的提高,带来了村风村貌的变化,涌现出不少文明户、文明村。
4.2 基本经验
小流域治理不仅仅在于模式与技术的选择,还在于战略抉择与观念的转变。实践证明,要搞好小流域综合治理,必须始终坚持以下几点:
4.2.1必须把小流域治理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
水土流失严重、生态问题突出,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山丘区贫困的根源所在。正是基于对这一基本国情的深刻认识,长期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全力予以推进。这些年来,小流域治理之所以能取得这样大的成效,其中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得益于这些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小流域治理工作的重视,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代接着一代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实践证明,凡是重视水土保持,坚持不懈地开展小流域治理的地方,就能取得明显的成效。
4.2.2必须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实践证明,在小流域治理中不能就治理论治理,而要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尤其要与区域产业开发结合起来,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起来,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这些年来,许多地方正是由于坚持了这一点,才得到群众的拥护,实现了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既治山治水,又使农民富起来。总之,在推进小流域治理过程中,必须既注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培育,又重视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把治理水土流失与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密切结合起来,使小流域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三大效益的统一,使群众在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做到“治理一方水土,改善一方环境,发展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群众。”
4.2.3 必须彻底摒弃掠夺式的开发利用方式
水土流失区生态之所以恶化,大都是由于实行掠夺式开发,结果不但经济没有搞上去,反而破坏了生态,陷入“越垦越荒、越荒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要根治生态恶化,必须由掠夺资源转变为培育资源,按自然生态规律进行综合整治,尤其要恢复林草植被,发展多种经营。实践证明,对自然资源多一份破坏,会带来加倍的灾难;而多一份保护,则会得到几倍的财富。
4.2.4 必须充分发挥政策机制的推动作用
小流域治理是一项规模宏大和非常艰巨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劳动投入,关键在于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激励机制,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户包小流域,到90年代的拍卖“四荒”使用权、股份合作等多种治理形式,正是通过发挥政策推动作用,把个人的经济利益同国家的生态、社会效益统一起来,才有效调动了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投入治理的积极性,实现了由被动治理向主动治理的转变。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地又相继涌现了一批工商大户投身水土保持,进行治理开发的局面,这既加快了小流域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接轨,又极大地促进了城乡经济的融合和发展。
4.3 社会评价
25年来,小流域综合治理这条技术路线,不仅受到了水土流失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及国内外广大专家学者的广泛认同和高度评价。
1995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同志在考察了甘肃省定西县官兴岔小流域综合治理后,高兴地说:“你们搞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是条加强农业、脱贫致富的好路子,应该坚持走下去”。1997年8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姜春云同志,在全国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这样评价小流域治理,他说:“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可以合理利用土地,因害设防,各项治理措施科学配置,相互促进,收事半功倍之效。”
1988年9月,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正英同志在山西省第二次全省小流域治理工作会议上,对小流域治理高度概括,她讲了两句话,一句是“大有可为”,再一句是“贵在坚持”。全国人大环资委原主任委员曲格平同志认为:水土流失是中国头号的生态环境问题,小流域综合治理是中国水土流失防治的成功之路。世界银行原行长沃尔·芬森先生在2004年5月召开的首届全球扶贫大会上,对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的实施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把黄土高原项目称为世界银行农业项目的“旗帜工程”。他说,该项目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在生态脆弱地区实现了环境改善和群众脱贫,人们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了自身的命运,获得了巨大成功。
小流域综合治理,更是得到了水土流失地区广大农民群众的高度赞誉。通过小流域治理,许多地方的农民开始走上了生态良好、经济发展的新路子。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经济林果,种植蔬菜、药材等,收入成倍增长,小流域成了农民脱贫致富的“聚宝盆”,小流域治理工程也因此被群众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致富工程”。
5 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前景展望
小流域治理在水土流失地区全面建设小康、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今后,小流域治理要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在更高层次上进一步推进和加强。
5.1 要进一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多样化的需求
由于不同地区自然社会条件的差别,也由于不同历史时期小流域综合治理承担任务不同,因此小流域发挥着多样化的服务功能,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应采取不同的模式。从目前来看,在西部大部分处于江河上游地区,经济落后地区,小流域仍然承担着减少江河泥沙,改善群众生活条件的任务,在改善生态的同时,要在消除贫困,发展地方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城镇周边,小流域综合治理则应以改善生态为主要目标,增加植被,尽可能为人民提供良好的居住、休闲环境,同时给当地群众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特别要把休闲观光、生态旅游、科技生态园区建设、水保户外教室、产业化经营等统筹纳入工程建设规划,把小流域建设成为集科技示范、旅游休闲、户外教室、产业基地于一体的多功能基地。在重要饮用水源地水库库区、湖区上游,小流域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减少泥沙和面源污染,为水源地输送清洁的水。
5.2 要进一步大力推进规模化治理
要使小流域综合治理在更大范围发挥作用,就必须进行集中连片、规模化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成为中流域乃至大流域的治理。实践证明,按中流域、大流域规划,按项目区组织实施,按小流域为单元设计效果比较好,既坚持了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技术路线,又符合现行国家项目管理的要求,同时更好地发挥了小流域在更大范围治理的作用。这些年来,随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增加,投入力度加大,集中连片、大规模的治理区不断增加,成了生态建设的示范工程,产生了多方面的效益,使小流域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今后我们要适应大规模生态建设的需要,继续按项目区集中连片开展治理,推动水土流失地区进一步形成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规模特色产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5.3 要进一步创新治理开发的机制
搞好生态、环境治理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但是仅仅依靠行政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这些年来,全国各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小流域治理,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是总的来说,目前小流域治理在体制、机制方面还有不适应之处,有许多制约发展的问题亟待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加以解决,在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治理、保护环境方面,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今后,要注意克服一些地方存在的重政府投入、轻民间力量的做法,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聚集更多的民间人财物力,投入到小流域治理的伟大事业中去。要以水土保持规划统领全局,强化“水保搭台,政府导演,部门唱戏,全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加快小流域治理步伐。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采取“以工补农”、“以煤补农”、“挖黑补绿”等多种形式支持小流域治理,从能源、水资源等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上游地区或当地流域治理。
5.4 要进一步把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起来
人工治理和好生态自我修复都是防治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手段,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在小流域治理实践中,必须妥善处理二者的关系,把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起来,小范围实施人工治理,大范围实施封禁保护,依靠二者的合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一方面,充分发动广大群众治山治水,开展人工治理,高效集约利用水土资源,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在水土保持规划设计中,既要安排人工治理的措施,也要考虑自我修复的措施。在一个具体的小流域内,要科学合理地划分和安排生产用地和生态用地,对生产用地,应尽可能进行人工治理,集约高效利用;对于生态用地,应尽可能采取生态自我修复,投入小,效果也非常好。从全国来看,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在水土流失严重、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十分突出的地区,要突出抓好人工治理;而在水土流失程度较轻、人口密度小的地区,则要把生态修复作为主要手段。在点上开展重点治理的同时,在面上要更多地依靠大自然的力量恢复生态。当前,在不断加强人工治理的同时,要把生态修复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5.5 要进一步提升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平
小流域治理工作今后要实现新的、更大的发展,必须建成质量高、效益好的精品流域,这就需要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在更高层次上开展治理,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针对当前小流域治理工作实际,要从多方面入手提高科技水平。首先要有重点地开展一些重大课题研究,使小流域治理开发的效益能有一个较大的突破。二是要加大实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和推广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三是搞好各类流域示范区建设,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四是运用小流域治理的理论指导生产实践,并进一步完善小流域治理的理论体系。五是加速推进小流域的信息化和现代化,不断提升小流域的建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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