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长江干流江岸堤防加固整治工程竣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1-09-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9月12日,江西省长江干流江岸堤防加固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水利部批准。长江干流江岸堤防加固整治工程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的江西省九江市辖区内,上起瑞昌市码头镇,下至彭泽县帽子山,防洪堤长199.55公里。总投资201848.48万元,工程已于1998年8月开工,2001年7月底竣工。工程的建成,使江西长江大堤的防洪标准由现在的较低水平,提高到防御1954年型洪水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西省长江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江西省长江干流江岸堤防加固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主体工程布局,主要防治措施是:对主体工程防治区的大堤堤身边坡进行干砌石和混凝土护坡,种草护坡;对当地建材开采区的土料场、石料场,设置挡土墙、挡渣墙,进行表土回填和植树造林;对施工管理区进行园林化植树种草;对移民安置区,城镇采取园林化植树种草,农村采取新宅周边种植经济果林。方案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1521.77万元。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将全面治理工程建设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恢复和重建土地生产力,改善主体工程的生态环境。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监督处 姜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