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有声势 有力度 有重点 有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3-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推动水保专项执法活动不断深入
 
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岳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0年来,在各级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浙江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一手抓预防监督,一手抓综合治理,全省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已经初见成效:水土保持法规体系不断完善;1999年省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开始步入轨道并取得实质性进展;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工作得到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初步建成了比较完整的监督执法体系。
  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对水土保持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浙江省水土保持工作还存在着相当多的薄弱环节。全省水土流失依然严重,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还不高,水土保持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这种情况,浙江省于今年6月~9月集中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活动。通过调查摸底、制定计划、全面实施等各个阶段,重点查处了一批危害大、难度大、群众意见多、历史遗留时间长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在这次执法活动中,全省水政监察队伍共出动执法巡查1419人次,查处违法案件249起,各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和实施率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概括起来,这次执法活动的成功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重视,思想高度统一
 
  为确保专项执法活动的成效,全省各市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部署《水土保持法》专项执法及宣传工作,做到组织落实、思想落实、宣传落实、工作落实。杭州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负责的活动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动员大会并下发了有关抓好执法活动的通知。宁波、金华、台州、衢州、湖州等市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开会部署,扩大宣传。丽水、舟山等市也以不同方式对水保专项执法活动进行了发动和部署。
  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作,省水利厅利用开会通报情况、带队检查等方式,及时给予指导,为执法活动的有效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强化宣传,扩大舆论影响在此次水保专项执法活动过程中,各
  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宣传工作作了精心的策划。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了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同时,以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通过召开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或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领导小组)会议以及巡回宣讲、开展专题咨询活动等方式,争取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全省总计在报纸刊发报道170多篇,电视播出180余次,出简报80多期,张贴标语、横幅8700多幅,扩大了舆论影响。
 
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解决一些老大难问题,以此带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是这次专项执法活动的目的之一。为此,各市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确立了各自的执法重点。省水政监察总队会同市、县水政监察队伍重点查处督办了11个案件,并通过新闻媒体对有关案件进行了宣传和曝光,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杭州市查处了浙江“金都花园”房屋开发工程废弃泥浆承运人违法向上塘河排放泥浆一案,对其作出了限期清淤并处以罚款的决定。绍兴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对平水镇五星石料场破坏植被进行立案查处,令其补办了水保方案,补交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并给予曝光。上虞市针对一砖瓦企业不进行水土保持登记、不交水保规费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在电视台曝光,通过这一典型案例的查处,促使全市制砖、矿山企业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台州市严肃查处了仙居县李某擅自劈山开路严重破坏水土保持设施一案,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249起。各地在加强对违法案件查处的同时,把坚持做好巡查工作作为实现水保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努力实现水土保持执法的经常化和规范化。专项执法提高了水行政执法的权威,维护了《水土保持法》的尊严。
 
水保方案催报取得显著效果
 
  水保专项执法开展之后,各地都把催报水保方案任务作为执法的重点之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杭州市着重抓了旅游、房地产等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的催报工作,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已达95%以上。宁波市将执法活动的主要任务定为抓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贯彻落实,主要取得了两方面的成果:一方面抓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在山区、半山区、丘陵区的交通、水利、电站等建设项目的水保方案编报已逐步规范,一部分平原项目已经进行了水保方案编报工作;另一方面抓重点建设项目的水保方案落实情况。通过执法活动,全市已完成水保方案编报124个,在编的29个,无未编报项目。温州市严格把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全市共审批水保方案217个,大部分县(市、区)的水保方案编报率已经达到100%。金华市在此次执法活动中对37个未编报水保方案的省、市重点项目发出了要求限期编制水保方案的通知书。全市需编制水保方案的项目共有97个,通过执法活动,已完成编制的有69个,在编的8个。
 
水保“两费”收缴率大为提高
 
  在执法活动期间,各地都加大了水土保持“两费”征收力度,收缴率明显好于去年。截至上半年,杭州市收缴的水保“两费”已超过260万元,温州市已收取水保设施补偿费340多万元,金华市仅在执法期间的6、7、8三个月就征收水保“两费”203万多元。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各地在征收水土保持“两费”工作中,积极调动发挥计委等部门的作用,探索出了一些提高水保“两费”收缴率的新思路、新方法。富阳市计委制作了立项前的意见征求表,要求业主单位在立项前到水利部门办理水土保持方案,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收到良好效果。上虞市、绍兴县则通过对矿山、砖瓦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进行年审,及时征收矿山、砖瓦等企业的水土保持规费。通过严格执法和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这些市县的水保“两费”征收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为了巩固、扩大此次专项执法成果,浙江省要求各级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水土保持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的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争取其他部门积极配合支持,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使水土保持工作更趋规范有序,以实现浙江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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