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福建省大田县查处向河道弃土的案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5-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文江河是大田县的主要河流,河流生态环境直接影响大田县7个乡镇近百个村的农业生产、群众生活。近十年来文江河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沿河两岸的群众和部分企业保护河道法制观念淡薄,向河道倾倒弃土弃渣十分普遍。
    4月中旬,县水土保持监督站接到文江群众举报,文江村个别建房户在平整宅基地过程中,将弃土直接推入河道,对河道和文江自动洪水预警报系统构成威胁。县监督站和水政站十分重视,于4月17日上午,组织执法人员,在文江乡政府、土地所、村领导的配合下,对违法现场进行勘测、取证,并对当事人林克才、廖尚在进行询问调查。
    勘测结果表明,2个建房户雇用铲车进行平整宅基地,并把弃土直接倾倒于河道,弃土离文江河自动洪水预警报系统的管道仅0.5m,弃土量达1350m3。它不仅直接影响文江河道的行洪能力和河流生态环境,而且对自动洪水预警报系统构成严惩的危害,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为此,县站依照《福建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八条和二十九条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15日内清理河道内全部倾倒物;并处以5000元罚款。县站和水政站以此案例在文江村民中宣传水土保持、防洪以及河道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保护母亲河、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的意义。
    (大田县水土保持监督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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