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福州市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水保执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5-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永泰县樟城镇吉祥温泉小区经福州市计委立项,由外资企业侨隆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小区占地面积近百亩,紧靠大樟溪,项目存在重大水土流失隐患。去年底,福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站站长带领市、县两级水保执法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他们做好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侨隆房地产有限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他们委托平潭县水土保持试验站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经福州市水土保持部门审批,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制止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该公司于近日向福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站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万元。
(福州市水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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