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水务局关于水保执法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6-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我市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我市山丘区面积3508平方公里,涉及邢台、沙河、临城、内邱四个县(市),山丘区人口63万人,水土流失面积2344平方公里,是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实施了“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护,注重效益”的工作方针,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治理工作,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市、县级政府制定了本级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水利部门实施了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97年以来,共完成初步治理面积740平方公里,其中:经济林45033公顷,水保林25000公顷,封山育林及种草2830公顷,梯田1206公顷,塘坝903座,谷坊坝25050道,护村护地坝10万米,水池水窖2248个。完成土石方8000万立方米,投资21000万元,其中国补(包括县以上)3328万元,群众自筹17672万元。1999年,经水利部、财政部联合验收,我市邢台县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全市有6条小流域被命名为“全国示范小流域”。继邢台县前南峪村后,涌现了侯家庄、谈话、折户、闫家庄等一大批这样的典型小流域。这些小流域林草覆盖率达80%以上,防洪拦沙率达70%以上,人均收入较治理前成倍增长。二是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重视管护和监督。市、县设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机构,配备了专职执法人员,重点防治区的乡村设立了管护组织,目前,全市共有水保监督管护人员738名,其中专职人员22名。市有关部门和县(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和相关的禁止毁林、禁止陡坡开荒、禁止上山放羊等文件或公告,为执法部门提供了依法制止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操作依据。三是大力开展宣传,市、县两级在每年“世界水日”、“水保法宣传月”期间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农村和厂矿宣讲和咨询。四是对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了监督。截止目前,生产建设单或个人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保方案204份,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实施了不同程度的恢复治理。五是查处了一批破坏水土保持案件。自95年以来,全市累计查处水保违法案件456起,制止陡坡开荒214起,教育了群众,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4月中旬以来,我局按照市人大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建立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开展后,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任保伦同志为组长的自查自纠领导小组。4月18日市人大召开了由各县(市、区)人大、政府领导、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市、区)水务局长参加的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市人大副主任王聚太、副市长任保伦分别作了动员和自查自纠活动中有关要求的讲话。为了配合省、市人大的执法检查,保证这项工作取得成效,我局在领导班子内部认真传达学习了省、市人大和市政府水保执法检查和自查自纠的有关文件精神,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政武同志亲自召集水保站有关同志和主管领导进行了专门学习,针对我市开展水保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提高对水保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水务局要把水保执法检查做为提高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按照各级人大的安排,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本县(市)的查纠工作。市局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政武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草案。4月25日,省自查自纠动员会后,我们对照省厅的要求,进一步查找问题,重新研究修正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局有关领导和有关科室(站)的责任分工,以邢水保[2002]70号文件下发。
2、摆正位置,深刻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自查自纠工作一开始,我们就注意防止认为有关部门不能很好地配合、群众水保意识差、行政干预多,只在外部客观上找原因,不在自身上找差距的偏差,要求从自身查找工作不到位、素质差的问题。局自查自纠领导小组要求市、县水保执法人员要摆正执法检查中自己的位置,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对象是执法部门,是每一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为了帮助查找问题,我们列举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确定从以下方面查找问题,对照检查:宣传和执法工作是否到位;机构和队伍建设以及法规、制度是否健全;水利系统内部执法是否起到了表率作用;执法人员是否有失职渎职行为;执法行为是否规范;“两错”追究制是否落实。根据我市情况,列出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卡(待发),主动与人大联系,征求人大对自查自纠的指导。市局主管领导和水保站同志多次到市人大、政协征求意见,汇报工作。
3、积极开展对各县(市、区)的督导。经局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研究,自5月20日开始,对有关县(市、区)的水保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届时将邀请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主要是听取县(市、区)水务局水保执法自查自纠情况汇报,水保工程建设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落实。为了防止走过场,我们将采取抽签方式,抽查工程建设单位、重点防治区的乡村,随机走访群众代表和有关当事人,听取他们对水保工作的意见,根据督查情况边查边改。
三、目前查处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本着从自身查找不足和原因的精神,对照要求现已查找出以下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局党委研究后,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
1、省政府1997年制定《河北省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暂行办法》后,四荒拍卖管理工作归口水利部门,但市级规范性文件尚未出台。这说明我局在这方面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在这次自查自纠中,要把这项工作提高到贯彻执行水保法有力与否的高度来认识,责成水保站尽快办理。最近,水保站的同志多次到政府法制办协商,法制办已签了同意意见,计划近期提交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2、彻底查纠在水利系统内部执法失之于宽的问题。一是省政府(96)175号令规定大中型水库从当年的水、电费中提取5%用于上游水土保持的文件下发后,临城、朱庄两大水库向市交纳水土流失防治资金问题尚未完全落实。市局于4月底,责成局纪检书记、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副组长贾福增同志和水保站负责人到水库催交。因朱庄水库直属市政府领导,水库负责人对此有异议,我们计划再次做其工作,然后根据情况做出处理决定。二是督促引朱供水公司尽快向市水务局编报水保方案;三是青山水库、引江配套工程需在项目建议书阶段编报水保方案没有列入计划。对此,局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将责成有关科室补办。这些属于水利系统内部执法不严的问题,是全省查纠的重点,因此,在这次自查自纠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集中力量采取措施,落实有关领导和办事人员责任制和改正。
3、关于市、县两级水保机构设置和人员不能适应形势要求以及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不足问题,市局已在上报的局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将水保站列为行政科室,局领导曾亲自到市编办做工作,说明理由,争取得到解决。
四、市政府《关于筹措公路建设资金的实施意见》(邢政[2001]12号文)关于公路建设中水保“两费”由项目所在县负担的规定,不符合水保法“从基本建设费中列支”的要求,造成水保执法操作中的困难。局自查自纠办公室计划就此问题向市政府写出文字材料,建议其改正。
五、关于对各县的督导检查。由局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带队,深入有关县(市、区)有针对性地督导,掌握工作动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查纠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队伍建设中人员素质低、执法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案件,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有关方面反映的水土保持执法问题,督促有关县(市、区)认真处理。
我局开展水保执法自查自纠以来,得到了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但由于我们的水平有限,希望领导对我们的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改正意见,促进我市的水保执法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取得成效。
二00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