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 查处毁林开荒案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7-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湖北省保康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站根据群众投诉,查处一起毁林开荒案件。
村民朱某自1998年至今在责任山上毁林开荒,导致大量泥石流淤积于下游农田,造成一农户房屋遭受严重损失。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规,水保执法人员当场对朱某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赔偿受害人直接经济损失2100元,恢复农田580平方米,并限期退耕还林。
朱大国 刘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