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防治水土流失 建设巴渝秀美山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8-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重庆市纪念江总书记“建设秀美山川”重要批示发表五周年
杨毅宁 皮涛 任春霞
2002年8月7日
8月6日,重庆市召开座谈会,纪念江总书记“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重要批示发表五周年,重温江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分享五年来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共商建设巴渝秀美山川之大计。
5年来,重庆市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江总书记的重要批示,高度重视防治水土流失和改善生态环境工作,始终把治理水土流失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较为完善的工作体系。狠抓《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采取集中宣传与常年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水保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贯彻“以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并使之逐步规范化;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坡改梯、经果林、水保林为重点,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为中心,实行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截至2001年底,全市共开展了456条小流域的治理,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386平方公里。特别是在水土保持生态园区建设、推行大户承包治理和开展城市水土保持等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并在小流域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一些适合重庆生态建设工作需要的宝贵经验。一是加强领导是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关键环节;二是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要保障;三是坚持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开发是防治水土流失的有效途径;四是投入机制的创新是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新动力。5年来,重庆市治理区域的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建设巴渝秀美山川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面对新形势、新机遇,重庆市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加强领导,层层建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责任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保护工作,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科学开发,合理利用,节约保护水土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以建设一个碧水蓝天、山川秀美、人民富裕的新重庆。
(作者单位:重庆市水利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