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河北省水利厅召开水土保持执法自查自纠紧急督导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10-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省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交流会”精神,深入查找执法主体本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执法检查下一步的整改和总结评定工作,8月20日,我厅召开了水土保持执法自查自纠紧急督导会。张凤林厅长,省人大农经工委李广恩副主任、办公室黄立强主任及各市水务(利)局长 、水保科(站)长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听取了各市贯彻落实秦皇岛会议精神情况和执法主体本身存在的“两错”、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问题的汇报,张凤林厅长和李广恩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张凤林厅长首先对前一阶段全省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工作作了基本评价,充分肯定了执法自查自纠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了目前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开展的不平衡,有个别市县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执法检查工作重视不够,对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存在着畏难情绪甚至抵触情绪,有的怕露丑、怕麻烦,工作被动,行动迟缓,甚至敷衍应付。二是对执法主体自身违法和“两制”问题查纠不够。在对违法案件的查处中,水行政主管部门查别人多、查自己少,甚至只查别人不查自己,只束外不束内,对执法主体本身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落实不够、执法主体自身存在的一些违法违纪问题轻描淡写,甚至避而不谈。三是存在着监督执法工作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有的在执法过程中,事实查得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有的执法程序不对,随意性很强;有的市县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不严肃,想执就执,不想执就不执,有好处就管,没好处就推,甚至错误认为执法就是收费;有的以收费代执法,认为经济上处罚了,该停止违法行为的不停止,该查处的不查处,造成大量的乱采乱开,严重破坏了生态;有的个别县,千方百计是向上级要收费权,当收费权得到后,不是按委托书要求依法收费,却以此为酬码,向收费对象索要本单位、本部门好处。甚至有个别人借执法之机搞以权谋私,执法主体和执法对象之间搞利益交换。
    张厅长强调,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远远没有到位,要继续补课,深挖细找。各级水利部门必须认真反思,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认真对待。要通过最后阶段执法检查彻底暴露和纠正我们执法工作中的存在问题,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在制度上,程序上避免这类问题再次发生。
    张厅长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真查实纠。
    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主要是查水土保持执法主体,因此要摆正位置,把查找执法主体本身发生的案件作为是真执法还是假执法的重要标志,要通过进一步的工作,看我们在执法检查工作中是否有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问题;是否存在水利工程没有水土保持方案就开工建设的问题;是否存在能够落实省政府第175号令而迟迟不能落实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不严肃、对上级交办的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是否存在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行政不作为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随意执法的问题;是否存在管理使用水土保持资金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等。要抓紧时间,对照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认真查找,如果存在上述问题,就要作为个案加以纠正,每个市至少选择2件执法主体本身的违法违纪事件,并抓紧处理,于8月30日前将个案处理及分析材料报省厅水保处。水保处要抓紧时间做好水土保持典型案件的归纳分析和汇编整理工作,把执法主体“两制”不落实的问题归几类,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措施。对典型案例要以案说法,增加执法检查的说服力。要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要落实执法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主管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处理,对处理错误和程序错误的个案要进行纠正。省厅要由政策法规处、水保处共同负责,针对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河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责任制”、“两错追究制暂行办法”“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程序和规范文书”和“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制度”,要在9月15日前发文公布。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执法责任明确、奖惩严明的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使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强水土保持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抓住机构改革和执法检查的机遇,积极主动地向人大、政府作好汇报,健全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和队伍,加强执法机构建设,调整和充实执法人员,对目前机构人员不适应监督执法工作需要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要加强对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培训,努力建立一支廉洁、公正、文明、规范、有效的监督执法队伍,以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塑造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要认真做好人大评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省人大将在9月24日召开九届第29次常委会,对水利厅的水土保持执法情况和实行“两制”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大部分市的人大常委会也将对各市水务(利)局的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要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对我们前一阶段的各项工作认真进行全面总结,尤其要制定出切实有效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来。对自查自纠不深入、达不到执法检查要求的要抓紧补课,力争在人大的评议中能有一个比较好的结果。省厅将对执法检查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权”,今年凡是执法检查工作上不去的,省厅在明年安排水利投资时予以核减,在省厅的各项评比活动中不予考虑;对执法检查工作搞的好的,要在明年安排水利投资时予以重点支持。
    李广恩副主任指出,今年省人大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规模大、声势大、规格高,领导重视,是《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从目前情况看,省水利厅及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真正做到了真查实纠,增强了水行政执法主体意识,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水土保持工作的社会地位,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得到加强,执法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下一阶段的执法检查工作,李主任提出了4条要求:一是要增强两种意识,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执法主体要明确责任,多从自身找原因,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要理直气壮,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排除执法阻力,加强执法工作,并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二是要以当前整改补课、查处重点案件为重点,做好队伍建设、执法制度建设、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整改工作,对已经发现的案件继续加大查处督办的力度,保证查处到位,按确保执法检查的效果。三是要认真做好评议的准备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好自查自纠,制定和落实好整改措施是人大评议的基础,要从方方面面做好工作,争取人大对执法主体的肯定和支持,力争在人大的评议中有一个比较好的结果。四是要加强水土保持法制建设。目前我省水保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特别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对相关部门规范的不具体,没有约束力,今后要建议考虑进一步修改完善我省的《实施办法》,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约束力,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活动,减少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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