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取得突破性进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12-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12月29日讯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1周年,我局的监督执法工作在水利部和黄委会的领导下,在流域内各省区水保部门的配合下,紧紧围绕 “拓宽思路、突出重点、求实创新、规范管理、稳步发展”的思路,经过一年的扎实工作,监督执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强化流域机构自身规范化建设。
    今年,我局着重从《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程序以及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形势及对策等专业技术方面对30多名直接从事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与执法技术骨干进行了强化培训。通过针对性的强化培训,使一批懂法律、懂技术、善管理、严执法的为提高我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人员执法水平,我局于2002年4月在西安对来自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绥德、西峰、天水三个水土保持高素质的执法人员,投身于黄河上中游地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执法管理工作之中。在完成黄河上中游地区188个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的基础上,重点按照水利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组织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天水、西峰、绥德治理监督局编制了《流域机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配备了执法服装以及必要的交通、取证和办公设施,由于工作出色,我局监督处被黄委会授予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先进支队”。
    二、调整思路,加强生态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今年启动了黄河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程,督促并协助青海、四川两省编制完成了《黄河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预防监督工作的重点及生态修复的范围和相应责任,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使实施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由于基础工作扎实,加之我们多次到现场检查、督促、指导,目前黄河源头区12个州县已经组建了监督机构,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购置了必要的办案设备,制定了一些管理制度和办法,项目区的各项实施工程进展顺利,效果良好。
    三、加强前期基础工作,开展多项调查研究。
    “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调查。根据水利部等六部委《关于联合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和黄委会的要求,我们组织晋陕蒙监督局、绥德、西峰、天水三个治理监督局,历时2个半月,奔赴六省(区)对黄河上中游地区90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总结,发现了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完成了《黄河上中游地区开发建设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调查分析报告》。
    治理成果管护调查。为了探究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综合治理后的生态效益发挥如何,了解治理成果的管护情况,为今后工作提供依据,我们开展了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成果管护专项调查。选择了83条小流域、81座骨干工程、3个沙棘示范区作为调查对象,同时分析了管护中存在问题,总结了管护经验,提出了今后管护工作的对策,并完成了《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成果管护专项调查分析报告》。
    国家级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监督区人为水土流失调查。我们组织晋陕蒙监督局、绥德、西峰、天水三个治理监督局完成了“黑三角”、“金三角”和子午岭、六盘山地区人为水土流失情况调查,编写了8个调查报告,报告较系统地分析了预防保护区和监督区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成因和危害,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建议。
    四、编规划,谋发展。
    为了使黄河上中游地区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能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我们组织和参与编制完成了多项规划和实施方案。
    编制了完成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2002—2005年实施方案》。依照黄委会黄规计便[2002]41号文件精神,完成了实施方案任务书、工作大纲的编制,并已通过黄委会领导和专家的审查,目前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已完成了实施方案的编写,将上报黄委会。
    参加了水利部组织的《全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规划纲要》的编写。
    参与了黄委会组织的《黄河流域(片)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纲要》报告编写工作。
    协助黄委会编制完成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实施方案》。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局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在规范化管理、生态修复、前期调研以及基础性工作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推动了黄河上中游地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张宇龙   段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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