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保预防监督工作取得新成绩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03-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2年,江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认真贯彻省计委、省环保局、省水利厅《江西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及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管理规定》,预防监督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加大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力度。一是省厅狠抓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程序建设;二是通过深入宣传《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单位水保意识提高,主动申报率达100%。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220个,其中省水利厅审批10个。已审批项目计划水土保持总投资146064万元,年内实际投入53442万元。所建水保设施共拦挡弃土弃渣5533万方。
加强了对已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一是省厅组织赣粤高速公路昌傅至泰和段沿途设区市、县(市、区)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项目单位非常重视检查,召集20多个施工单位向检查组汇报。项目单位对检查组提出的个别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取弃土场、大部分弃土场未设临时防护措施等意见,认真负责地向施工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二是省厅、赣州市及有关县水保部门配合省人大环资委对部分矿山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检查。上饶市和鹰潭市组织有关县、市对梨温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抚州市组织有关县、市对京福高速公路温家圳至沙塘隘段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按照国家水利部、计委、经委、环保总局、铁道部、交通部等六部委《关于联合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组织所属县(市、区)开展了对已审批水保方案的在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检查。据统计,共组织检查350次,受检项目769个。
加大了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力度。财政部、国家计委以财综字[2002]25号文件明确将水土保持“两费”列入收费目录,确立了水利部门征收“两费”地位,进一步推动了全省水土保持规费的征收工作。省厅在大张旗鼓进行宣传,争取有关建设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的同时,认真核实项目建设单位占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据统计,全省共征收水土保持“两费”1110万元,较去年增加22%,省厅较去年净增334万元。
加大了水保设施补偿费异地治理工作。省厅利用征收的水保设施补偿费分5次共下达500万元到有关设区市、县(市、区),以协议的方式委托开展异地治理工作。全省各地也加大了该项工作的力度。据统计,共实施水土保持返还治理项目399个,治理面积101平方公里。
探索并开展了长江干堤江西段整治工程水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长江干堤江西段整治工程水保设施竣工验收的顺利完成,为我省今后竣工验收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与此同时,九景高速公路、323国道赣州至瑞金段、柘林水电站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准备工作也在进行。据统计,11个设区市、96个县(市、区)共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项目4510个。
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工作开始启动。省水保办协同省水保监测总站完成并向水利部水保司提交了2000-2005年《江西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促进完成了省监测总站9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该站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已开始步入正轨。赣州、吉安等监测分站正开展筹备工作。省水土保持监督站也正式起动。
(江西省水利厅水保处 肖荣诂 章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