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水保监督站与县纪委联合查处无证取土场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日前,永春县水保监督站与永春县纪委一起到下洋镇上姚村联合查处无证取土场,责令业主姚文东、姚金坚、姚启宾等三人立即停止开采,清理淹没农田,植树种草恢复迹地植被,并补交2002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为了满足生产需要,规范开采行为,永春县纪委牵头在上姚村召开协调会,会议达成一致意见:由上姚村委负责邀请水保、林业、国土资源等单位实地规划取土场,以上姚村委或水泥厂为法人代表办理水保方案及相关审批手续,永春县水保监督站、当地政府负责监督水保方案的实施。
(永春县水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