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标题
搜索全部
检索标题
智能模糊
水保要闻
地方新闻
通知公告
专题报道
水保规划
监测评价
综合治理
监督执法
生产建设项目管理
水保视频
政策法规
全国水土保持公报
水保图片
首页
>
监督执法
>
新余市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09-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最近,江西新余市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保法监督工作的通知》,规定“因建设、生产、资源开发或其他活动损坏原地貌、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而降低或丧失原水保功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并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负责治理”。目前,市级开发建设项目中申报水保方案,交纳水保设施补偿费已步入规范化轨道。
(新余市水保办)
最近更新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赴上海市开展水土保持...
海委开展重点铁路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检查...
宜春市完成2021年度水土保持遥感监管违法违...
尚志市水务局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
河北省水利厅督查唐秦两市水土保持监管履职...
内蒙古自治区圆满完成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
淮委开展青岛新机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
四川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
黄委完成黄河流域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回...
淮北市率先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履...
黄河水利委员会上中游管理单位落实直管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