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源头区及西藏地区水土保持执法培训班结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11-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特约通讯员张小林)为期5天的长江源头区及西藏地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培训班,于2003年11月4日在武汉结束。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加强长江源头区及西藏地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促进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的顺利开展,有效预防和保护青藏高原的水土资源,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于2003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了长江源头区及西藏地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培训班。来自青海省、西藏自治区两省区10个地州相关县市的藏、汉人员参加了学习。
学习班聘请了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和武汉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专家、教授,就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法学基础理论与行政法、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等进行了细致的讲授。同时,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对学习方法进行了改革,在学习之初由学员们提出当地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让学员们带着问题学习,并在结业典礼上进行了学习汇报。学员们还利用一天的时间深入到湖北省黄冈市,对黄州区长江干堤、赤壁广场等城市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和蕲春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了实地参观学习。通过这次内业和外业相结合的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必将有效地推动长江源头区及西藏地区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