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宜春市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和城市新区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11-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赣府字36号明电精神,宜春市切实加强了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在城市规划区内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特别是工业园区和城市新区的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促进了全市水保监督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该市近日对工业园区和城市新区建设项目进行了一次调查统计,15个工业园区完成水保投资6417万元,申报水保方案7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097亩。3个县级城市新区申报水保方案1个,完成水保投资1021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24亩。对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限期补报,对执行“三同时”制度不力的,将采取措施督促其改进。
(宜春市水保办 朱斌  李湘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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