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预防监督工作做到“四个到位”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12-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是舆论宣传到位。该局除继续抓好以往长期采用的一系列常规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外,把重点放在充分利用县电视台这个宣传窗口,经常邀请电视台的记者随同下乡,使重点治理成效和监督执法中的典型案例及时通过有线电视进行宣传曝光,做到每月至少有一条新闻在县电视台的《上犹新闻》栏目播出,收到极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部门协作到位。该局强化与矿产、公安、安监、环保、工商等相关部门协作,理顺了部门关系。凡在本县范围内开办资源开发类企业的,如采矿、采石、取土烧砖瓦等,在没有申报水土保持方案之前,地矿局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公安局不批爆破材料,环保局和安监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工商局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确保了水保监督工作的源头把关。全年共审批水保方案54个,其中属新上项目的28个,属补办的26个。水保方案申报率达到100%。
三是监督检查到位。首先是搞好了监督对象普查,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并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监督对象档案。其次是逐一上门检查,重点查水保方案的执行情况。对没有水保方案的业主,下发限期补办通知书,对没有按水保方案要求落实水保措施的实行限期整改完善。第三是经常深入基层掌握监督对象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跟踪检查监督,不留监督死角和盲区。
四是技术服务到位。搞好技术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是该局转变工作作风,重塑水保形象的重要举措。为了给开发建设业主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该县监督大队的执法人员不畏艰难,让业主满意。如今年外商开办的宏瑞石料厂,水保方案中规定该厂在投产前必须修筑好一座大型拦沙坝。为此,监督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勘察、选址,反复优选最佳方案,加班加点设计,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又帮助其组织施工及抓好质量监督,不仅节约了资金,还比原计划缩短近1个月的施工周期,业主深深感动。
(上犹县水保局 黄玉萍 刘烈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