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对紫金山矿区环保(水保)安全问题再次进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2-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2月27—28日,以市政府饶副市长为组长,市计委、环保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水保办、林业局、公安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督查组,再次深入紫金山矿区,按照9月25日省委副书记黄小晶的批示精神,以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杭紫金山矿区环保(水保)安全问题整改工作的承诺书》有关要求,详细检查了紫金山矿区环保(水保)安全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就已承诺和未承诺、但省市要求整改的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源头上削减污染,保护环境,实现企业发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三赢”的目标2、继续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加快二庙沟拦水坝及肚了坑拦渣坝安全鉴定、矿山开发相关手续办理以及探索科学高效的植被恢复技术等整改项目的建设进度3、健全制度,努力建立环保(水保)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费、资源补偿费等,在上杭县财政设立“闭矿生态恢复准备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
(龙岩市水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