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政协委员视察秭归县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4-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通讯员吴勇前、覃德富)4月5~6日,宜昌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秭归县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视察。委员们在秭归县政协主席周功彪、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陶丹、副县长郑之彪、政协副主席王大生的陪同下,深入到兰陵溪、宝塔河小流域等长治工程重点防治区调查研究,并听取了副县长郑之彪关于该县水土保持工作专题汇报。
委员们调查后一致认为,秭归县紧抓项目投入机遇,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全县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状况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产生了明显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土地资源利用合理,农业生产后劲明显增强,治理区人口环境容量与质量明显提高,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正逐步向小康富裕迈进。
委员们同时指出,目前从该县生态环境状况来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也还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与矛盾:一是全社会对水土流失治理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二是水土保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治理工作不平衡,影响了全县整体治理进度;三是水土流失治理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当前农村税费改革等政策改革,各投资项目逐步向市场投入机制转变,这给以扶助性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带来新的挑战;四是生产建设项目中人为水土流失严重,预防监督执法难以全面落实,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随意弃土弃渣等人为水土流失现象依然存在。
委员们建议该县在今后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中,一是要增强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要调整工作思路,坚持综合治理,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政策机制上,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探索农村税费改革后水土保持用工承诺制的新路子,大力推行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形式,实行多渠道、多元化投资进行水土流失治理。三是要坚持预防为主,实施依法保护,遏止人为水土流失,对开发建设项目要依法加强管理,使其自觉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并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实施。四是加大部门配合力度,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搭台,各投其资,各记其功的原则,搭建生态建设平台,合唱生态建设大戏。
湖北省秭归县水土保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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