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监督站依法查处京福高速公路邵三段水保违法案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5-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2月份,福建省站会同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组织三明市站及相关县(市)水土保持监督站执法人员、三明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对京福高速公路邵三段工程进行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发现部分标段严重违反水土保持行为,并要求三明市站依法查处。根据省站的具体部署,三明市站于2月26日至3月12日对京福高速公路MA3、5、9、12、13合同段违反水土保持法律行为进行查处,分别处以罚款3000元、3000元、10000元、9000元、3000元,并责令各施工单位提交整改措施报告,限期整改落实。经过查处和督促整改,至4月10日各施工单位都如数上缴处罚金,并提交了整改报告,目前,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正在实施中。
(三明市水土保持监督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