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法院强制执行大白公路水土流失案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5-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3年8月,安阳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市公路局在省道S221公路改建工程安阳段(简称大白公路)施工过程中任意弃土、弃渣,破坏水土保持设施,严重违反水土保持法。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表明,大白公路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向彰武水库及附近山坡、沟道弃土、弃渣共9万立方米,破坏梯田等水土保持设施58.74万平方米,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市水利局要求市公路局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在多次催促没有结果的情况下,2003年10月28日,市水利局向其下达了《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决定书》。市公路局逾期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缴费义务,市水利局依法申请殷都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月19 日,殷都区人民法院已从市公路局帐户划扣资金23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执行中。
(安阳市水利局   郭学林  马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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