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定县对查处无证矿井水土流失案件提出了六点要求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5-3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要明确查处无证矿井水土流失案件的目的、意义,做到统一组织、统一思想、统一行动;(2)要明确任务,要求各基层水保监督站每月至少须查处一个以上无证矿井案件,并将查处结果及时上报县站;(3)要加大水土流失案件查处力度,各基层站负责定期不定期巡查,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县站将进行每月抽查;(4)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声势;(5)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规范案件查处办法,确保案件查处质量;(6)县站将把查处无证矿井水土流失案件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视为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并根据各站的查处情况,采取奖罚措施。(龙岩市水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