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站配合有关部门联手对紫金山矿区环保水保工作进行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7-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遵照福建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6月9~11日,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省环保局、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公安厅、安全生产局、黄金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深入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矿山实地,对该企业矿区环保水保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这次检查主要围绕省政府[2003]93号会议纪要提出的该矿环保安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的,涉及水土保持的内容有两项,一是矿区植被恢复情况,二是水保规费征收与使用情况。省站组织了省试验站和省水科所两位专家,由陈善沐副站长带队,前往实地检查。
一、基本情况:(一)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部分。紫金山金矿自建矿以来,共投入544.1万元用于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建设,累计植树108.67万株,植草50.36万m2。其中,2003年投入资金244.8万元,完成种植面积867亩(含工业生态旅游路线绿化),比原计划500亩超过73.4%;2004年至今已投入53.2万元,完成绿化面积239亩。(二)水土保持规费征收与使用情况。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省物委、财政厅闽价[1996]费字393号文件规定,确认该矿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16.7万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去年8月18日给龙岩市政府函复中提出“各项规费要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要求,经协商,该公司应上缴省级国库20万元,剩下的196.7万元应在公司财务账户列出专项科目,用于矿区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恢复。经调查,该公司于去年11月已补缴省国库20万元,2003年该公司用于矿区植被恢复费用达244.8万元,超过24.5%。
二、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植被措施比较滞后,一些较稳定的道路边坡、堆渣边坡、东南矿段弃渣等部位,该采取植被措施的还没有采取,导致矿区裸露面大,不仅易产生水土流失,也影响自然生态景观。(二)三清亭环保监测点附近汀江岸边,堆放三清亭大坝溢洪道和道路开挖弃渣现象,影响汀江河道行洪,存在水土流失现象。(三)东南矿段堆渣下部,有居民和农田分布,虽已委托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制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方案,但水土保持措施滞后,依然存在水土流失隐患。(四)2003年,省水土保持监督站在紫金公司召开专题会议所形成纪要(闽水保监〔2003〕80号)的部分内容未能全面落实,即未制定紫金山矿区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工作。
三、意见与建议:(一)对已开挖的道路边坡、稳定的堆渣边坡和东南矿段堆渣边坡等部位应加快植被绿化步伐,减少矿区裸露面积,改善矿区生态旅游景观。(二)对三清亭环保监测点附近汀江岸边堆积物,应按防洪和河道管理有关要求进行清理,并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防护。(三)东南矿段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尽快送审和报批。(四)鉴于该矿长期处于动态开采状态,为尽量减少浪费和尽可能发挥水土保持设施的功能,建议在编报水土保持技术方案的同时,搞好水土保持5年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以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水土保持设施“前建后埋”现象。(五)由于紫金山金铜矿长期处在动态开采之中,随着堆渣数量的不断增大,水土保持设施的安全稳定性也必将随变化,业主必须经常关注各种水保设施的安全稳定性,并加强日常管护,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患未然。
(福建省水土保持监督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