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要加强水保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减轻人为水土流失危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利部办公厅7月12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流域机构将搞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作为水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管理职责,制定管理方案,落实管理措施。
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控制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是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措施。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据统计,从1996年至今,全国已有19万个开发建设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投入水土流失防治经费300亿元,防治面积5万平方公里,减少水土流失量9亿吨。其中,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青藏铁路等311个国家重点工程都能高质量、按程序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和实施工作,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到90%以上,大型水利水电项目编报率达到100%,防治水土流失面积近1万平方公里。目前全国已有7000多公里的新建公路、1万多公里的新建铁路实施了防治水土流失措施。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水利、交通、铁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每年都有数百个国家级大型开发建设项目开工上马,还有成千上万个地方项目以及群众性采石、挖砂、取土等生产建设活动,大面积植被遭到破坏。每年人为新增水土流失面积在1万平方公里以上,弃土弃渣数亿吨,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因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为核心,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积极履行防治义务,推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的落实,使人为水土流失在更大程度上得到遏制,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水利部该《通知》要求各流域机构要切实履行好水土保持的管理职责,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代部行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权,切实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各流域机构要重视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审查工作,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搞好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和水土流失监测,加强水土保持施工管理,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同时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为使监督检查工作切实落到实处,《通知》提出了四方面制度建设:
第一,建立部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督察制度。对流域内部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重点督察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水土保持后续工程设计、水土保持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落实等情况。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对开发建设过程中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存在严重问题或造成重大水土流失灾害的事件要严肃查处。
第二,建立汛前水土保持工程检查制度。汛期是水土流失灾害多发和易发期,特别是开发建设项目产生的大量弃土弃渣极易在汛期被洪水冲入江河湖库,严重影响防洪安全和水工程的安全运行。各流域机构要按照水土流失特点,在每年汛前对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组织完成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重大泥沙灾害、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工程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加快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确保水土保持工程正常发挥作用,确保弃土弃渣得到有效防护,消除水土流失灾害隐患。
第三,建立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公告制度。每半年公告一次部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情况、水土流失监测情况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结果。对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成效好的项目提出表扬。对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除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外,还要向社会公告其建设项目法人、主要投资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认真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第四,建立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数据库。数据库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及其基本情况;水土保持工程进展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重点设计变更情况;水土流失监测情况,造成的主要水土流失事故及其原因;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等。
据悉,根据《通知》要求,各流域机构应于每年10月底前将本年度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及监督检查情况上报水利部。
作者:夏海霞 信吉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