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监察站依法查处邵三段高速公路水保违法案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7-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省站“关于查处‘京福高速公路’二期(福建邵三段)施工单位违反水土保持法案件情况的通报”要求,南平市水土保持监察站在组织全站同志认真学习该文件精神的同时,于5月11—13日组织邵武市水土保持监督站执法人员、南平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对邵三高速公路PA1、PA2、PA3、PA4、PLA1等几个标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PA3标段违反水土保持法律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其15日内提交整改措施报告,落实整改措施,并处以PA3标段项目经理部罚款5000元。经过查处和督促整改,5月21日PA3标段项目经理部提交了整改报告, 5月31日如数上缴处罚金。目前,各项水土保持整改措施正在实施中。
(南平市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