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监督站开始组织审验行政执法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8-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4-8-6
根据福建省政府法制部门的通知,要求对已过有效期的《福建省行政执法证》由省厅业务主管单位统一组织审验。8月2日,省监督站发出《关于组织审验《福建省行政执法证》的通知》(闽水保监[2004]66号),决定组织对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持有、由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审验。要求各设区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将现有在职在岗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证收齐后,于8月20日之前到省站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福建省水土保持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