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县监督站对全县小水电工程水保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9-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明水保监[2004]20号文件精神,近日,大田县水土保持监督站执法人员深入到部分乡(镇)、村水电站工地,对已建和在建项目进行现场勘察、调查项目在建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情况,了解其水保方案落实情况。一、基本情况:全县水电站建设总计160处,286台,总装机91195kw,其中2003年新增18处,41台,计10295kw。二、水保方案审批和实施情况:90年代,水电站建设项目申报率只有45%左右。2000年以来建设的水电站项目共74座,申报率达80%,申批率达100%,且经现场调查,其水保方案落实情况较好;20%还未申报水保方案的项目,均为装机100KW以下的极小型电站,水保方案落实情况较好,且植被覆盖率平均达90%,水土流失危害较轻。大田县站根据工程特性和植被恢复情况,要求业主在1个月内补报水保方案。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河床式电站在建设过程中向河道弃土弃渣,对下游造成一定的危害;2、部分电站建设工期较长,尤其是大型河床式电站,地表裸露期长,水土流失较严重;3、部分业主水保法制观念较淡薄,水保设施未能按方案进行实施;4、部分电站工程弃渣场为碎石,植被恢复较困难,直接影响周边景观。
(大田县水土保持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