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青岛市召开水保监督管理研讨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0-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推动青岛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交流学习法规制度、监督执法、宣传培训、方案审批与管理、规费征收、生态建设、案件查处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经验,使青岛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日前,市水利局在胶州市召开了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研讨会。各市(区)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站长和具体负责监督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站长王新华同志主持。
  本次会议,系统地学习了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程序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统一了执法文书内容和格式,每个市(区)围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都自选主题作了中心发言,有的市(区)使用了多媒体进行交流。会议还针对一些案例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行了广泛地交流﹑研讨,提出了很多具体解决方法和措施。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
  市分管局长孙本玉副局长到会作了讲话。孙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水保监督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水土保持已列入基本国策,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到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预防监督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不断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二是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既要有规范的管理方法和依托技术执法,还要执行统一的标准,通过加大规费征收力度,使其落实到位;三是要宣传造势,争取全社会和领导的支持,宣传要创新方式,抓好示范;四是要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巩固治理成果,提高治理水平,重点抓好示范小流域建设,扩大预防监督领域,大力发展民营水保事业,做到政策好、服务好、扶持好,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预防监督工作,全面推进生态预防保护;五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要通过不断学习、爱岗敬业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
  最后,王站长就认真贯彻落实领导讲话、会议精神以及今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得到加强,要严格管理制度、严密办事程序和严谨工作作风,依法按程序地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树立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良好形象;二是生态建设要得到发展,示范作用要更加明显;要大张旗鼓地搞好水土保持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要充分地认识到,只有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提高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步伐才会更快,效果才会更好;三是本次会议精神要得到认真落实,会议统一了认识,理顺了思路,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会后要结合各自的实际,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开拓进取,不断创新,以饱满的热情,搞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200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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