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等五座发电厂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水利部审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0-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专家进行现场察看
10月14日至20日,水利部派出专家组对安徽省马鞍山第三发电厂、马鞍山联合发电厂、淮南平圩第二发电厂、华电宿州发电厂、淮北临涣煤泥矸石电厂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审查。这五个发电厂是我省“皖电东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挥安徽煤炭资源和电力资源,支持华东地区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专家们通过踏勘项目区现场、听取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情况的介绍和报告书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编制内容的汇报、认真讨论与质询,认为这五家发电厂在项目前期组织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编写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依据充分,内容较全面,编制深度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水土流失预测内容较全面,预测方法基本正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基本明确,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合理;水土保持监测目的明确。这五个报告书的编制符合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经补充、修改、完善后,可上报审批。
史志刚(安徽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