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长江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问题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0-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特约通讯员张小林 畅益锋)2004年10月28日,长江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问题,落实了近期监督检查计划。
    水利部下发《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后,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积极行动,研究制定了“长江流域贯彻落实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部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登记表》,在各省(市、区)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配合下调查摸底;清理水土保持方案的送达情况,建立长江流域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数据库;研究制定了近期监督检查计划。2004年10月28日,根据熊铁副主任的批示精神,长江委副总工程师夏仲平主持召开了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问题专题会议,长江委办公室、规划计划局、水政局、江务局、建设与管理局、财务经济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等单位参加了会议。水土保持局首先就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长江委开展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和近期监督检查计划作了汇报。与会单位一致认为:水利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流域机构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并代部行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权,这既成为流域机构水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由流域机构作为主体,强化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并将其作为一项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长期开展,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实际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将大力支持开展这一工作。夏仲平副总工程师在总结中指出: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水利部的这一部署,希望水土保持局在各有关单位的支持下,认真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促进工作,实现依法行政的目的。会议一致同意了近期监督检查计划。
    据悉:长江委将于11月初组织有关省市水行政部门,对宜昌至万州铁路等12个项目开展一次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联合珠江水利委员会,对赣州至龙岩铁路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检查项目涉及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等五省市,涉及水电、水利、铁路、石油、高速公路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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