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陕西13条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1-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10月29日讯 2004年10月10日至22日,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在陕西组织召开专家现场审查会,分别审查了陕西省清涧县红旗沟等13条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次审查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副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伯让带队,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计划局、水土保持局、科学技术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有关市县(区)水利水保局和规划设计单位的领导、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组成专家审查组,采取现场查勘与召开审查会的形式,分别对上述13条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
    通过审查的13条小流域坝系涉及陕西省榆林、延安、渭南、咸阳、宝鸡5个市13个县(区),其中榆林市6条,延安市3条、渭南市2条、咸阳市1条、宝鸡市1条,13条小流域的总面积为1204.7km2,建设规模为骨干坝144座,中型淤地坝249座,小型淤地坝581座。
    所选择的13条小流域总体上符合《黄河近期重点治理开发规划》和《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的布局原则,其坝系建设可研报告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过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阶段淤地坝单项工程设计和小流域坝系建设实施的依据。
    截至目前,2004年度黄土高原地区共有25条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审查,其中青海4条、甘肃5条、宁夏3条、陕西13条。另外,内蒙古、山西、河南等三省(区)的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审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本次所选择的坝系建设小流域水土流失严重,沟道工程不完善,防洪标准低。在现有淤地坝建设的基础上,建设和加固一批骨干坝,对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减少入黄泥沙,保证粮食安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促进退耕还林还草及当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群众致富奔小康,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王英顺 于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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