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四条高速公路的水土保持设施通过国家水利部的验收(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1-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4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我省楚(雄)-大(理)、大(理)-保(山)、曲(靖)-胜(境关)、昆(明)-石(林)4条高速公路的水土保持设施顺利通过了国家水利部的验收。11月1日23时,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对此作了报道。
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中关于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和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产使用等规定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具体行动。
在验收期间,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沈雪建副处长高度评价了云南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和公路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称赞交通部门为全国公路建设水土保持工作带了个好头。(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