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州大桥水库工程水保设施通过长江委专项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1-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特约通讯员张小林)2004年11月10日,四川省凉山州大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了由长江委组织的专项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的规定,受水利部的委托,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于2004年11月9日—10日在四川省西昌市主持召开了四川省凉山州大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有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建设与管理局、江务局、水政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凉山州人民政府、水利局、水保办,冕宁县水利局,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凉山州大桥水电开发总公司以及施工单位的代表等。
大桥水库工程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境内,大坝位于安宁河干流,是安宁河流域综合开发的第一期工程和龙头水库。水库以灌溉、工业和城镇生活供水为主,兼有发电、防洪、水产养殖、旅游等综合利用功能。水库总库容6.58亿m3,调节库容5.93亿m3,为年调节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11亿m3)。电站总装机90MW,设计年发电量3.5亿kW.h。批准工程概算总投资102137万元(不含电站送出工程)。批准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228 万元。该工程1993年11月15日正式动工修建,1999年6月19日水库下闸蓄水,2000年6月28日首台机组并网发电。验收组及与会代表依据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水保[2003]201号),实地察看了主体工程建设区、弃渣场、料场等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情况,查阅了大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有关档案资料,听取了项目法人四川省凉山州大桥水电开发总公司关于大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总结报告、竣工验收技术报告和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的情况介绍。验收组认为:大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布局基本合理,能够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植物措施注重了绿化和美化相结合,树、草种选择基本适当,管理措施落实,成活率较高。工程措施建成以来,运行良好,起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数量基本属实,质量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的有关技术标准。总体质量合格,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同时验收组要求大桥总公司进一步完善林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度;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及时对部分成活率较低的植物措施进行补植,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保证正常运行并持久发挥效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水利部对水保方案的批复意见,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并建议进一步加强库区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和入库泥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