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长江水利委员会检查柳红水电站水土保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1-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特约通讯员张小林)2004年11月10至11日,由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小组,对正在建设中的四川美姑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柳红水电站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柳红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美姑县的美姑河上,是麻姑和梯级开发的第四个梯级电站,为引水式电站,电站装机150MW。该电站的移民工作于2003年8月开始,施工前期工作2003年9月5日开始,2004年2月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003年3月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国电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该方案报告于2003年12月通过水利部审批。
2004年11月10日,由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副局长廖纯艳为组长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组一行,在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凉山州水利局、美姑县水利局和四川美姑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配合下,对柳红水电站开工建设以来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工程开工以来所作的水土保持工作:建设业主水土保持意识较强,建有一套完整的水土保持管理措施;渣场修建了挡渣墙、排水渠等水保设施,完成水保投资1050万元,占水保总投资的34%;优化设计与施工,减少占地面积和破坏水土保持设施;施工企业有水土保持管理目标、措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得到落实;依法交纳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同时检查组指出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程建设中部分工程缺少必要的水土保持临时拦挡措施;部分水土保持设施标准不够,弃渣外溢;施工公路的边坡防护不够;渣场没有将表土剥离;新增的4#渣场没有办理水土保持报批手续等。检查组要求四川美姑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力度,尽快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检查组要求地方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坚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并做好执法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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