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长江委开展沪蓉国道主干线宜昌至恩施段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1-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2004年11月12~13日,由长江水利委员会组成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检查组,在湖北省水利厅、沿线地方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协助下,在湖北省交通厅、沪蓉国道主干线宜昌至恩施段建设指挥部的积极配合下,经过两天的时间,对沪蓉国道主干线宜昌(长江大桥)至恩施(吉心)段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沪蓉国道主干线宜昌至恩施段(简称沪蓉西)地处鄂西南山区,本项目的兴建,将把湖北著名的“老少边穷”地区同富饶的江汉平原、省会重镇—武汉以及地处我国前沿的华东地区连成一片,形成一条贯通湖北东西的大动脉。项目的建设同时也对完善我国高速公路网布局,沟通重庆、四川与东部地区的联系,支持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沪蓉西高速公路起于湖北省宜昌长江大桥南岸,向西经宜都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巴东县、建始县,至于恩施吉兴,全长197公里。全线工程量浩大:路基土石方1453.92万立方米,桥涵53.9km/286座,隧道53.13km/27处,隧桥比54.1%。工程自2004年8月20日正式批准开工,目前,13个土建工程设计施工合同段已经正式开工,17个土建施工合同段正在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检查组实地察看了部分标段的施工现场,查阅了业主单位、施工及监理单位的内业资料,听取了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情况汇报后认为:
  沪蓉西高速公路桥梁、隧道众多,工程量大,沿线地质复杂,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意义重大。建设单位重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将防治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摆在与主体工程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工程建设前,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组建了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工程建设指挥部技术处统一协调并负责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及绿化工程的实施、管理。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害设防、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生态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提出了“原始的就是最美的,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的水土保持理念和“创精品工程、建绿色走廊”总体思路。
  水土保持工作的前期工作落实较好。基本满足了水土保持工程进度的要求。在项目可研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础上,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完成了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初步设计工作,并及时进行了技术施工设计,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要求。设立水土保持风险抵押金制度(中标价的1%),优化了工程设计,减少了弃渣场,用经济手段、经济杠杆和合同形式强化对水土保持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工程开工后,能够积极贯彻《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认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了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为确保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作的健康发展,检查组建议:
  1、 尽快启动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抓紧委托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在年内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起来。
  2、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弃土、弃渣的堆放。尤其是临建工程和施工便道,应严格按方案要求,堆房弃土、弃渣,并注重熟土料(覆土)的防护和利用。
  3、 加强水土保持监督与服务。希望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并同建设单位相互沟通,加强合作与技术服务,共同为沪蓉西高速公路建成一条生态路、旅游路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 蒲勇平)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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